无牌无证,非法营运 您乘坐的三轮车 或者您的驾驶行为 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 下面这两类电动三轮车 需依法上牌才能上路行驶 左:无牌电动三轮车 右:悬挂保险牌照的电动三轮车
7月份起 龙港公安交警 联合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重拳出击严查严管 驾驶无牌、无证电动三轮车等违法行为 行动整治期间,龙港公安交警将联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针对无牌无证电动三轮车开展严查,对违法车辆依法进行处罚。 
对于无牌无证电动三轮车(驾驶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一律扣车,并依法予以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的,一次性记9分,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私自套用与系统登记信息不符的车辆,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对其处二百元罚款。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一次记9分。 驾驶员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规定,对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对其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的处罚,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一次记9分。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从自身做起
要依法上牌、持证驾驶 特别对于家中年龄较大的老人 建议其不要将低速三四轮电动车 作为出行代步工具 来源:平安龙港
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