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下列县(市、区)的农业户口户籍,并具有当地完整的高中阶段连续学习经历和学籍:
淳安县、温州市洞头区、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苍南县(含龙港市)、武义县、磐安县、衢州市柯城区、衢州市衢江区、龙游县、江山市、常山县、开化县、岱山县、嵊泗县、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丽水市莲都区、龙泉市、青田县、云和县、庆元县、缙云县、遂昌县、松阳县、景宁县。
户口性质按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前认定。
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