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积分以市公安局公示的积分为准。
2.必填志愿1个,其余为可选填志愿。志愿根据想要入读学校的意愿程度按顺序填报,未填报志愿视为自动放弃,即无法入读未填报志愿学校。
3.按照申请人总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实行“多种选择、一次录取”的原则,即每位新生可有多个志愿选择,但只有一次录取机会,按个人填报先后顺序依次匹配。新生一旦被某所学校录取,其信息被自动锁定,其他学校不再录取。
4.总积分相同的情况下,根据申请人共性分高低进行排名;共性分相同的,根据申请人在本市居住年限、办理居住登记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排名。(登记年限、先后以系统记录为准。)
5.被录取后选择放弃入学的新居民子女今年在本市不再享受积分入学待遇。
6.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5月29日-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