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房申请提取需要申请人在交易行为发生后12个月内提出申请,超过12个月不予受理,且需职工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满6个月。 打开浙里办APP或打开支付宝搜索浙里办,进入浙里办主界面,点击“住房公积金”专区。 选择好各选项点击“确认”进入下一界面(配偶参与提取,需在申请人受理审核成功后再提交申请,与购房人关系选择“配偶”): 带“*”的都是必填选项,填写完毕点击“下一步”进入下一界面: 如需了解更多公积金提取政策,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1.现场咨询:龙港市政务客厅二楼公积金专区;2.电话咨询:0577-12345-4。 来源:龙港新闻客户端 资料:温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龙港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