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水域已经实行禁渔的,叠加执行相关禁渔规定。
本通告规定的江海交汇禁渔界线向海一侧的水域,统一实施海洋伏季休渔制度。
禁渔期开始后,市县各级渔政执法部门将开展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积极联动公安、海事、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通过“人巡+技防”,用好无人机、电子眼等开展联合执法、错时执法、电子执法,对全市重点禁渔水域巡查全覆盖,严厉打击禁渔期各类非法捕捞、非法销售行为,管好“人、船、网”,护好一片江。
禁渔期间,市民如有发现违反禁渔规定的非法捕捞行为,可向属地部门进行举报,也请市民不要购买、食用非法捕捞的刀鲚、凤鲚、香鱼、温州光唇鱼等江(河)鲜。
举报电话:110或者0577-56812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