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超市和农贸市场里,商家会给肉类、果蔬等农产品打上“生鲜灯”。在“生鲜灯”的照射下,肉类显得更为红润,蔬菜则显得更为翠绿,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明确从12月1日起,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近日,龙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取缔“生鲜灯”专项宣传行动。
行动中,龙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农贸(批)市场、商超、生鲜超市等食用农产品销售单位,要求市场主办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场内销售生鲜食用产品照明设施的检查和自查,发现使用的照明设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督促及时更换整改,还原肉类、蔬菜、水果等生鲜食用农产品“真本色”,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
下一步,龙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经营者认识“生鲜灯”的危害性和违法性,并强化监管措施,督促商家规范销售食用农产品,拒绝视觉上的“提质”“遮瑕”,让食用农产品“素颜”上市,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从12月1日起,商家违规使用“生鲜灯”且拒不改正的,可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给予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在购买果蔬肉类等食材时,最好到自然光源或日光灯下辨别新鲜程度,不受灯光干扰,采用多看的方式,仔细辨别商品品质。新鲜的肉类拿到自然光或日光灯下查看时,猪肉的肌肉应呈红色或淡红色,并有较鲜艳的光泽,脂肪洁白;牛羊肉肌肉呈鲜红色,脂肪为淡黄色。如果肉的颜色变深、无光泽,或是变成灰色或灰绿色,甚至出现白色或黑色斑点时,说明新鲜度较差。果蔬类产品,同样也需要从“生鲜灯”下拿到日常光源下查看。如果发现叶菜颜色发黄打蔫儿、果菜干瘪无光泽,就说明不够新鲜。 来源:龙港市融媒体中心 资料:龙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