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挂钩调整。包括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和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两部分。退休人员之间因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的不同,挂钩调整部分的金额也会有所不同,体现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
从具体标准看,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标准为:
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5元(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不到15元的,补足到15元);
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30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5元;
本人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元。
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金额按退休人员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25%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