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龙港交警 本期龙港公安交警 交通违法曝光台将曝光 一批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 与闯红灯车辆 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 遵守交规 安全文明出行 2022年5月25日,岳某虎驾驶浙C796Y3小型汽车,途经龙港市公安局前,因实施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被处记3分,罚款100元。
2022年5月25日,吕某琴驾驶浙C70E8V小型汽车,途经龙港市公安局前,因实施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被处记3分,罚款100元。
2022年5月25日,方某炉驾驶浙CP0A79小型汽车,途经龙港市第五小学前,因实施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被处记3分,罚款100元。
2022年5月25日,倪某洪驾驶浙C2EK31小型汽车,途经龙港市公安局前,因实施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被处记3分,罚款100元。
2022年5月25日,周某安驾驶浙CG782G小型汽车,途经龙港市第五小学前,因实施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被处记3分,罚款100元。
2022年5月25日,李某睬驾驶浙C8EC56小型汽车,途经龙港市公安局前,因实施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被处记3分,罚款100元。
2022年5月25日,陈某绍驾驶浙CDL9066小型新能源汽车,途经龙港市公安局前,因实施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被处记3分,罚款100元。
2022年5月25日,李某友驾驶浙C735G5小型汽车,途经龙港市公安局前,因实施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被处记3分,罚款100元。
2022年5月25日,金某婷驾驶浙C6NJ01小型汽车,途经龙港市公安局前,因实施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被处记3分,罚款100元。
2022年5月25日,张某赞驾驶浙CR113B小型汽车,途经龙港市公安局前,因实施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被处记3分,罚款100元。
2022年5月25日,谢某驾驶浙CER060小型汽车,途经龙港市公安局前,因实施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被处记3分,罚款100元。
2022年5月25日,周某统驾驶浙C31N6N小型汽车,途经龙港市公安局前,因实施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被处记3分,罚款100元。
2022年5月25日,吴某鹏驾驶浙CP1V92小型汽车,途经龙港市龙翔路与繁华路口,因实施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被处记3分,罚款100元。
2022年5月25日,蔡某骡驾驶浙CPA519小型汽车,途经龙港市龙翔路与繁华路口,因实施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被处记3分,罚款100元。
2022年5月26日,黄某亭驾驶浙CN3P60小型汽车,途经西四路龙港大道交叉口,因实施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违法行为被处记6分,罚款150元。
2022年5月26日,杨某思驾驶浙CX023D小型汽车,途经西二路龙港大道交叉口,因实施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违法行为被处记6分,罚款150元。
2022年5月25日,薛某畅驾驶浙CG181C小型汽车,途经龙港市龙金大道薛家桥交叉口,因实施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违法行为被处记6分,罚款150元。
2022年5月25日,余某界驾驶浙C2XM86小型汽车,途经龙港市人民路南城路交叉口,因实施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违法行为被处记6分,罚款150元。
2022年5月25日,洪某鼎驾驶浙C50D8N小型汽车,途经龙港市人民路南城路交叉口,因实施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违法行为被处记6分,罚款150元。
2022年5月25日,李某香驾驶浙C33GG3小型汽车,途经龙港市人民路海港路交叉口,因实施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违法行为被处记6分,罚款150元。
2022年5月25日,陈某静驾驶浙CDA6813小型新能源汽车,途经龙港市人民路海港路交叉口,因实施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违法行为被处记6分,罚款150元。
2022年5月25日,黄某种驾驶浙CH363J小型汽车,途经龙港市西四路龙港大道交叉口,因实施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违法行为被处记6分,罚款150元。
2022年5月25日,孙某文驾驶浙CZ71Q8小型汽车,途经龙港市灵海大道与余南村路口,因实施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违法行为被处记6分,罚款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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