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相提醒!关于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及用电等业务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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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23 08:54: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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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个体工商户

开业、变更及用电等业务的温馨提示


 广大市民群众:





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温馨提醒,鉴于近期前往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个体工商户开业、个体工商户变更、用电等业务的群众数量较多,为方便群众知晓,提高办事效率,实现“最多跑一次”,特向广大群众告知办理以上业务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同时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业务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及“浙里办”APP;用电业务可通过“浙里办”APP及“网上国网”APP进行网上办理,群众可选择“网上办”,实现“一次也不跑”。


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业务咨询电话:64262070。


用电业务咨询电话:51091117、68680190。


附件:

1.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告知单

2.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告知单

3.用电业务办理告知书


附件1: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告知单


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

经营场所承诺书


提醒:经营地址已被申请需带以下材料:房产证(或经营场所证明)、租赁合同、房东身份证、房东承诺书。


附件2: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告知单


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表

经营场所承诺书

提醒:经营地址已被申请需带以下材料:房产证(或经营场所证明)、租赁合同、房东身份证、房东承诺书。


附件3:用电业务办理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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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20日


来源:温州发布 资料|市发改委、国网温州供电公司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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