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交通作为城市重要的交通工具,是展示城市形象的主要窗口之一。 日前,龙港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巡查时发现,市区几处公交站台的玻璃遭到了人为破坏。
8月31日,记者来到市公安局公交站点,看到该站台正面一块钢化玻璃被砸出了大窟窿,背面一块整体缺失,玻璃碎片散落一地,严重威胁到市民的安全。
龙港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业务主任钱小军:从2018年开始,我们总共建设了155个站台,最近一段时间,发现有40多块玻璃被人为破坏。 像这一块,是刚刚被破坏,我们刚刚维护好的玻璃,就是这块,刚刚维护好不超过三天,它旁边这一块又被破坏了。
在东海大道西站和章良站也各有一块钢化玻璃被严重毁坏。 据介绍,置换一块新的钢化玻璃需要五千元左右,而维修后也无法与原装一样美观。
龙港市人大代表、浙江泽瓯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郭炳彪:毁坏钢化玻璃是属于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如果造成五千元以上的损失,那么根据刑法275条之规定,应该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此我呼吁,广大市民应该要爱惜我们的公共财产,尽到一个龙港公民应有的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