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始价5363万元!龙港这块地挂牌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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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20 00: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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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龙港通


6月18日,经龙港市人民政府批准(龙政发〔2021〕69号),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决定挂牌出让龙港市芦浦工业功能区龙港卫生材料生产基地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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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龙港市芦浦工业功能区龙港卫生材料生产基地A地块,位于龙港市芦浦工业功能区规划一路西侧、规划二路东侧、发展路南侧、芦浦大道以北;土地面积:132397.46㎡(198.596亩);土地用途、年限:工业用地50年;要求容积率:2.0≤容积率≤2.4,建筑密度:≤50%,绿地率:≥10%;起始价为5363万元,竞买保证金为1073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2021年06月18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1日09时00分


龙港市芦浦工业功能区龙港卫生材料生产基地A地块区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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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芦浦工业功能区龙港卫生材料生产基地A地块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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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如下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龙资规告字[2021]16号


经龙港市人民政府批准(龙政发〔2021〕69号),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决定挂牌出让龙港市芦浦工业功能区龙港卫生材料生产基地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规划指标和控制指标要求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起始价

竞买保

证金

投资

强度

容积率

地上总建筑面积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地块位于龙港市芦浦工业功能区规划一路西侧、规划二路东侧、发展路南侧、芦浦大道以北

总用地面积150709.38㎡,其中:出让面积132397.46㎡、道路16754.01㎡、绿地1557.91㎡

工业

用地

容积率≤2.4且≥2.0,地上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317753.9㎡且≥264794.92㎡。非生产性用地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非生产性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20%

≤50%

≥10%

50年

5363万元

1073万元

不得低于200万元每亩

具体情况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二、龙港市芦浦工业功能区龙港卫生材料生产基地A地块项目行业用地控制指标

归属行业

亩均税收

亩均增加值

全员劳动生产率

单位能耗增加值

R&D经费支出与主营收入之比

无纺布

≥25万元/亩

≥86.4万元/亩

≥16.1万元/人.年

≥0.7万元/吨标准煤

≥2.3%

三、地块竞买对象的资格要求: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龙港市经济发展局审查符合本地块竞买资格的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竞得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生产企业的资质。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为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竞买申请人在报名竞买前须向龙港市经济发展局提交项目用地申请,对地块受让后具体实施的工业建设项目是否符合省重大产业项目、是否符合安全环保以及生产产品、工艺、设备、投资额度等情况进行说明,由龙港市经济发展局对项目进行确认并出具竞买申请资格证明,竞买人凭此证明参加报名。本次挂牌出让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竞得入选人须在竞得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资格审核所需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指定的邮箱(邮箱账号:wzsgtzy68099707@163.com)进行资格审核,竞得入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买申请人须于2021年6月29日17:00 时前在网上交易系统中提交竞买申请,并上传报名相关资料(具体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本地块不接受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拟成立新公司页面中明确。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龙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三)竞得者必须自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自竞得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先与龙港市新城开发建设中心签订《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见出让须知附件),再凭《成交确认书》、《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自竞得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的以放弃竞得权论处,没收竞买保证金,不予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竞买人如为龙港市外注册的企业,竞得后应当按规定在龙港市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竞买人如为龙港市注册的企业也可在市内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权利和义务负有连带责任。

(五)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要求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新公司章程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不动产登记前签订且最迟不得超过成交确认后6个月。也可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21年6月18日09时00分至2021年6月29日17时00分。


七、本次地块挂牌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09时00分至 2021年7月1日09时00分。


八、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6月29日17时00分。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缴款方式:土地价款竞得之日起一个月内缴清。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地价款,包括土地出让金、耕地开垦费,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等费用,竞得人须另行支付。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由竞得人向龙港市住建部门交纳,契税由竞得人向地税部门交纳。


十、联系方式:

(一)、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龙港市西一路181号)  

联系电话:0577-59902566

   (二)、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龙港市政务客厅)

联系电话:0577-68099707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

                                                 2021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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