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一夫妻离婚争房产,法官开庭前“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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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9 01:54: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安徽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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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龙港法院

6月7日,

龙港法院谢春凤法官

收到了一件来自北京的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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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包裹,是一面印有

“为民解忧,尽职尽责”的锦旗,

锦旗落款是谢春凤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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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一起怎样的案件,

让远在千里的当事人

要寄来锦旗表达感谢呢?


01

案件缘由:

二次离婚起诉,离婚房产查究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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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黄某起诉,要求与郑某离婚,后经法官悉心调解后,黄某撤回起诉。2021年,时隔两年,郑某作为原告起诉要求与黄某离婚,诉请同时包括双方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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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春凤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通过与当事人耐心的沟通,了解到其中的难点争议。黄某称,她与郑某有一处未进行产权登记的共同房产,并且该房产于离婚诉讼已由郑某出售给他人,但黄某一直未收到房屋出售款项。因房产尚未登记权属信息,且可供查询的书面证据较少,当事人难以对其主张进行举证。


02

法官调解:

多次走访明真相,不畏艰难巧调解




谢法官在了解案情时发现,案涉房屋留有买卖合同复印件、收条复印件,但是其真实性仍需核实。为查明案件事实,切实解决双方纠纷,谢春凤法官首先实地走访案涉房屋,但房屋买受人拒绝提供相关案件信息。后谢春凤法官再次设法走访房屋中介,在反复打探下顺利与中介取得联系,经过持续的沟通,最终中介同意开庭时出庭作证。




随后,经谢法官的释法说理,郑某承认卖房及房款事实,但双方在财产分割补偿问题上仍未达成协议。基于事实基础无争议,于是谢法官便不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考虑尝试庭前调解解决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在庭前调解过程中,谢法官深入剖析双方诉求,切实平衡双方利益,通过分析双方现状、孩子抚养及成长问题,希望二人以互谅互让的态度化解争议,经过耐心、细致的劝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黄某表示同意离婚,本案得以圆满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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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调解过程示意图

“我离婚的事情拖了有段时间了,没想到来到法院不用开庭就得到了妥善处理,真正地了结了我的心事。”


——当事人黄某在道别时进行了感慨


当事人黄某因在外地,故以邮寄方式,向谢春凤法官寄送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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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

当事人黄某赠送的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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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事纠纷连着民生、系着民心,庭前调解有利于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家庭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龙港法院立足工作实际,不断提高司法为民服务水平,切实践行“为民办实事”,以化解纠纷为己任,以案结事了为目标,推动改进司法作风,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以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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