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采购文件中第二部分第三点商务要求中的第3小点
更正前为:付款方式:供货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通过验收后支付货款,支付货款金额=实际供货数量*中标单价*98%,剩余2%的货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供应商需在每一支付过程中出具对应金额的税务发票。 更正后为:付款方式:供货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通过验收后支付货款,支付货款金额=实际供货数量*中标单价*98%,剩余2%的货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供应商需在每一支付过程中出具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点为13)。
八、其他事项: / 九、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品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577-68687277、18958756977 地址:龙港市南虹家园1幢一单元2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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