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新认定2家总部经济企业,看看都有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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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19 16:54: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广东梅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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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根据《龙港市发展总部经济与促进贸易回归实施办法》(龙办发〔2020〕49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认定流程,经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初审,龙港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和龙港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认定浙江鸿源劳务有限公司和浙江恋港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两家企业为总部经济企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1年5月18日至5月22日(共5天)。如对以上两家企业认定为总部经济企业有疑义的,请及时向龙港市投资促进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77-59911722,林先生。


龙港市投资促进中心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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