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人行道无序停车现状,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提高人行道通行能力,保障行人通行安全、畅通,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对市区部分人行道违法停车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一、实施范围: 人民路(沿江路至世纪大道) 龙翔路(沿江路至世纪大道) 西一街(龙港大道至通港路) 白河路(通港路至西一街) 镇前路(全路段) 建新路(全路段) 龙跃路(全路段) 站前路(全路段) 江滨路(全路段) 宫后路(全路段) 金钗街(全路段) 文卫路(全路段) 通港路(全路段) 东新街(全路段) 彩虹大道(全路段) 东城路(全路段) 龙港大道(全路段) 财富中心广场振兴路(宫后路至白河路) 西城路(全路段) 富三路(全路段) 文高路(全路段) 泰兴路(全路段) 泰安路(全路段) 高兴路(全路段) 二、注意事项 (一)所有车辆都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严禁在未设临时停车泊位的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二)龙港市政务客厅.综合执法窗口(世纪大道与彩虹大道交叉口),提供车辆违停案件的处理。(三)线上处理。登录“支付宝APP”界面,选择地区“温州”---》“市民中心”---》“车主”服务,违章查缴“温州智慧城管”进行线上处理并缴款。希望广大市民文明出行、规范停车,共同营造文明、有序、整洁的市区环境。 资料/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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