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四小车”将这样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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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4 04: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安徽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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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龙港市人民政府


为推进文明城市建设,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龙港市交通秩序环境卫生全民大会战行动的总体部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疏堵结合、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积极稳妥、确保稳定”的原则,按照党政主导、部门协作、适时适度、分步推进的方法,采取车辆置换、经济补助、困难救助、推荐就业等措施,对市区“四小车”进行综合整治,全面优化交通秩序,提升城市形象。


二、整治对象


市区范围内的无号牌拼装车(俗称残疾车)、人力客运三轮车(含微的)、机动货运三轮车(包括电动三轮车、机动三轮摩托车等机械动力装置驱动的三轮车)和二轮电动车(含二轮摩托车)(简称“四小车”)。


三、整治区域


重点道路:人民路(世纪大道至沿江路路段)、通港路(人民路至西三街路口路段)、龙金大道(世纪大道至龙港大桥路段)、龙港大道(龙金大道至瓯南大桥路段,含文卫路)、镇前路(白河路至龙翔路段)、站港大道(龙金大道至西一街路段)、东新街(龙金大道至西三街路段)、财富中心商圈路段(泰安路文高路宫后路高兴路泰兴南路合围内道路,含上述道路)、重点农贸市场周边路段(第一菜市场、第二菜市场、第三菜市场和西排农贸市场)。


四、整治内容


(一)无号牌拼装车(俗称残疾车)专项整治。全市域道路上禁止无号牌拼装车(俗称残疾车)上路行驶及非法营运,确需代步的下肢残疾人可置换残疾人专用机动轮椅车。开展无号牌拼装车(俗称残疾车)专项整治行动,对非法生产、销售、非法营运、闯禁的,公安、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无号牌拼装车(俗称残疾车)残疾人闹事的,由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社区联合党委、社区、残疾人主管部门配合执法部门做好残疾人的教育稳控工作(外县市的由市委市府办协调处置),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处理。


(二)人力客运三轮车(含微的)专项整治。对市区牌号人力客运三轮车(含微的)予以回购淘汰,或采取推荐就业等方式实现人力客运三轮车主再就业。政府回购完毕前,在重点道路实行人力客运三轮车(含微的)禁行,开展人力客运三轮车(含微的)专项整治行动,对违禁行驶的由公安交警、综合执法部门进行严管。未经政府许可备案的“微的”(含湖前、江山等地“微的”)不得进入主城区(龙金大道和世纪大道至鳌江流域合围的城区)。


(三)机动货运三轮车专项整治。禁止企业、商家生产和销售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标准的机动三轮车,机动三轮车(保洁、快递、工程抢修等车辆除外)实行重点道路在重点时段禁行(7-19时),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等有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牵头对货运三轮车的外观、车型进行规范;企业主管部门牵头对产业转移和市场外移;公安交警部门对其他机动货运三轮车无牌无证、闯禁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管。


(四)二轮电动车(含二轮摩托车)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电动车、摩托车管理力度。市场监管部门加大超标电动车及其遮阳伞等非法附属配件生产、销售的源头整治;公安交警部门加大快递外卖企业从业人员及电动车管理;加强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阳伞、未戴安全头盔等显见性违法行为的管理和查处力度;禁止无牌无证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综合执法部门取缔共享电动车。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各有关部门、社区联合党委、社区要对“四小车”的底数及非法生产、销售、改装点情况开展全面摸排并建立台账,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残疾人车主、人力客运三轮车主(含微的)代表、小企业代表、货运三轮车代表座谈会,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测算评估等工作。


(二)政策制定出台阶段召开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主、人力客运三轮车主(含微的)座谈会,听取车主意见及诉求。各工作专班负责起草市区“四小车”整治工作专项实施方案,确定回购、淘汰、置换价格等;市整治办召集有关部门对实施方案进行讨论研究,提交市政府审议出台。


(三)宣传发动阶段。通过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发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通告、印发宣传资料、宣传车沿街播放宣传、户外LED屏幕及宣传栏强势宣传、发布公开信等途径,进行全社会宣传动员,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宣传部门要协调指导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时刻关注网络舆情,积极指导应对工作。各有关单位全力做好有关群体及人员的思想工作,突出对残疾人、三轮车主、“微的”业主等群体的宣传动员,属地社区联合党委和群团工作部(残联)对有关残疾人要进行逐人逐户教育引导,积极争取理解和支持,为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由市委宣传统战部协调指导市融媒体中心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大力度、多角度、多层次地进行宣传发动,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由各社区联合党委、群团工作部组织开展非下肢残疾人宣传教育,规劝其不驾驶无号牌拼装车;由市场监督局牵头开展各企业、商家、家庭作坊等停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四小车”,对各农贸市场、商铺规范机动三轮车限时段限区域通行规定的宣传协调工作,加大三、四轮电动车禁止销售宣传查处;由市宣传统战部门牵头指导开展二轮电动车整治的宣传工作。各单位宣传部门要根据职责范围广泛开展“四小车”综合整治的宣传报道,发动群众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带头拒乘“四小车”,做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宣传工作要贯穿综合整治工作始终。


2.各社区联合党委、社区干部排查登记本区域残疾人及“四小车”数量,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深入宣传禁止驾驶、乘坐无号牌拼装车,出台取缔无号牌拼装车相应补助政策措施,对确需用以代步车的残疾人,由群团工作部牵头协商补助无号牌拼装车置换为残疾人专用轮椅代步车,并与残疾人签订相关承诺书(依法遵守交通法规、禁止驶入禁行区域),各社区联合党委同时宣传二轮电动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和拆除伞蓬,微的、货运三轮车规范停车及遵守交通法规。


3.由群团工作部牵头,规范残疾证发放及审核工作,清理非下肢残疾人持有下肢残疾的残疾证。


4.整治区域边界设置醒目警示标志牌。


(四)政策处置阶段。按照社区联合党委负责人包社区、社区干部包户包人的原则,成立由社区联合党委负责人为组长,社区干部为成员的工作小组。残疾人无号牌拼装车整治方面:工作小组要逐一落实生活补助等政策,将辖区内确需代步的残疾人置换成符合要求的换残疾人专用机动轮椅车,并做好推荐就业、帮扶工作。社会事业局、群团工作部等部门要通过各种方式,为车主提供燃油补助、低保等多种形式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人力客运三轮车(含微的)整治方面:工作小组要逐一落实处置政策,对市区内有牌人力客运三轮车(含微的)车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回购;(市区原有牌证人力货运三轮车,可参照人力客运三轮车(含微的)回购方式,一次性回购)。


(五)集中整治阶段。公安、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群团工作部(残联)等部门联合开展大规模、拉网式整治行动。对市区范围内从事客运的残疾人无号牌拼装车、人力客运三轮车(含微的)、机动三轮车进行依法查处;对二轮电动车显见性违法进行依法查处;对机动三轮车违法生产、改装和销售点予以依法整治;对超限、无登记备案、闯禁的机动三轮车依法予以查处;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长效管理阶段。建立市区缓解交通拥堵暨“四小车”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究交通突出问题,制订和完善有关管理机制。资规局要做好道路的规划设计及规范建设;社会事业局要牵头做好学生及家长群体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将不乘坐拼装车及遵守二轮电动车法律法规等纳入到校园日常安全宣传教育范围中;经发局牵头做好产业转移、市场外迁(严管区域范围内的作坊、企业),并制定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要强化公交优先理念,进一步完善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方便市民出行;深入宣传“社区巴士”,解决市民最后一公里出行问题。群团工作部(残联)、公安、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巩固“四小车”综合整治成果,依法加强管理,建立常态严管、定期联合执法等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加强领导。成立 “四小车”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整治办),抽调人员集中办公。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小组,主要负责落实政策处理、协调处置、推进整治等工作。各有关社区联合党委要成立相应的“四小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办公场地,抽调有关人员,实体化运作。


(二)统一思想,形成合力。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全市“四小车”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上来,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综合整治工作。专项整治行动在市区“四小车”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分阶段开展。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四小车”综合整治第一责任人,要按照社区联合党委负责人包社区、社区干部包户包人的要求,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社区联合党委、社区及具体人员,把政策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工作对象。有关部门特别是群团工作部(残联)、公安、社会事业、财政、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要整合系统内部人力、物力、财力,统筹安排力量与社区一起,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宣传部门要协调指导各相关部门按照总体部署,把宣传工作贯穿综合整治行动始终,统一口径,把握导向,把党委政府的政治工作优势与各类社团组织的群众工作优势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各项政策措施。深入细致地做好相关群体人员的思想工作,争取广大市民尤其是利益相关人员的支持,努力营造强大的舆论态势。


(四)细化方案,统一政策。市政府对“四小车”整治过程中的车辆鉴定、拖移、保管等经费予以保障,各有关牵头单位要制订、细化政策性强的整治实施方案,规范操作程序。有关车辆处置、人员安置、经济补偿等政策,由市政府统一制定,市整治办和各有关社区联合党委负责落实。在制定人力三轮车回购及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时,要听取多方面的意见、建议,充分考虑就业和生活困难人员的呼声。


(五)依法行政,确保稳定。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定综合整治系列实施方案,发布通告,出台规范性文件。在专项整治实施过程中,要严格依法办事,做到实体合法、程序合法。对非法串联、聚众闹事、堵塞交通、扰社会秩序和国家机关办公秩序、妨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等违法行为,政法部门要依法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综合考虑各种不稳定因素,制定应急预案,充分做好应对准备,确保系列行动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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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2
我们不年轻 发表于 2021-4-24 10:55: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温州
是不是每个人要配辆四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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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舞的大象 发表于 2021-4-24 11:14: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
我们不年轻 发表于 2021-04-24 10:55
是不是每个人要配辆四轮了

全部打路走
细心的观察世界,认真的品味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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