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温州,温州高速交警六大队在平阳收费站开展整治行动时,查到一女子无证驾驶机动车,她称当时是在帮怀孕闺蜜开车。
平阳收费站高速路口,交警在对一辆白色奇瑞越野车进行例行检查。
“你好,驾驶证行驶证出示一下。“
得到的回复却是“我没有带“。发现该车女驾驶员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后,交警进行下一步询问。
据了解,该驾驶员王某早在2007取得驾驶证,在2019年12月因驾驶周期内记分满12分,交管部门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而她先后两次参加理论考试均未通过,仍处于”无证“的状态。
交警问“没有证件为什么要开车“时,她答道“我这个朋友怀孕了,肚子痛,我就替她开一下。”回答得简略又自然。
原来当天王某陪同已经怀孕3个月的闺蜜林某,前往平阳鳌江的诊所就医保胎,上高速前林某因身体不适,就让王某代为驾驶。
可以理解王某照顾弱势朋友的心,但显然没有深刻意识到违法驾驶也是对自己和他人的不负责,最终只能自己承担触犯法规的后果。
事后,王某因驾驶证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将面临罚款900元,行政拘留9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