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原党组成员、规划技术处处长陈庆林 违纪违法案警示 陈庆林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故意不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涉嫌滥用职权罪。2020年9月24日,陈庆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经法院审理查明,陈庆林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54.67万元及孳息10万元;放纵违法建设,甚至参与有关违建项目,非法牟利59万余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021年1月12日,陈庆林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苍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从第一次收受管理对象好处费时的顾虑和忐忑,到后来觉得为人办了事,这个钱就应该属于自己,最后演变成觉得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都是因为对贪欲不加克制的结果。造成今天这样的局面,我后悔莫及,我辜负了组织这么多年对我的培养,也辜负了家人对我的期望,希望大家能引以为戒,不要像我一样走上错误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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