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动警力183人!龙港交警正在严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4-2 04:27: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安徽
阅读: 4134 评论: 0
交警大队开展交通秩序精细化管理“四小车”专项整治第一次统一行动为进一步加强城市交通秩序管理,有效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4月1日上午8时,龙港市交警大队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开展交通秩序精细化管理“四小车”专项整治第一次统一行动,重点整治非法拼装车、人力客运三轮车、机动三(四)轮车和二轮电动车等“四小车”违法行为。

042733l8qf81vhzfzf3mz7.jpeg

       本次行动,交警大队联合辖区派出所,特巡警大队及社区干部志愿者,在禁行路段共设置执勤卡点10处,出动警力183人,通过设卡查处、面对面宣传等方式,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2起,电动车违法40起,查扣违法“四小车”152辆,拆除遮阳伞45把,发放《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和环境卫生严管整治的通告》、《龙港市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倡议书》宣传资料3000余份,行动取得了良好成效。

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

道路交通秩序和环境卫生严管整治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打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龙港新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在重点管理区域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和环境卫生严管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划定重点管理区域

       人民路(世纪大道至沿江路路段)、通港路(人民路至西三街路段)、龙金大道(世纪大道至龙港大桥路段)、龙港大道(龙金大道至瓯南大桥路段,含文卫路)、镇前路(白河路至龙翔路路段)、站港大道(龙金大道至西一街路段)、东新街(龙金大道至西三街路段)、财富中心商圈路段(泰安路文高路宫后路高兴路泰兴南路合围内道路,含上述道路)、重点农贸市场周边路段(第一菜市场、第二菜市场、第三菜市场和西排农贸市场)。

       二、严格道路交通秩序管控

       (一)禁止机动车鸣喇叭,机动车必须礼让斑马线,违者一律依法从重处理。

       (二)严禁违法停车。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必须在划定的停车位上停放,严禁机动车占用人行道,严禁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停车位,违者一律依法从重处理,符合拖移车辆条件的,一律依法拖移车辆。

       (三)实行限时禁行。7:00至19:00时段禁止电动三、四轮车、微的、人力三轮车通行(借道通过路口的除外),违者一律依法从重处理。

       (四)严禁非法拼装车、非法营运残疾车、无牌无证车等车辆上路行驶,违者一律依法予以扣留车辆,符合拘留条件的一律予以拘留。

       三、严格环境卫生管理

       (一)严格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包干净、包美化、包有序),违者予以曝光。

(二)严禁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严禁在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外、窗外、屋顶、平台、外走廊,堆放、吊挂有碍市容或者危及安全的物品,违者一律依法从重处理。

       (三)严禁不按规定地点投放垃圾,严禁侵占、损坏、拆除关闭垃圾坞、垃圾桶等环境卫生设施,不得擅自改变环境卫生设施的使用性质,违者一律依法从重处理。

       (四)严禁违法设置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严禁砍伐和损坏树木、草坪、花盆等,违者一律依法从重处理。

       四、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理;凡以非法手段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附件:重点管理区域(道路)图

龙港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3日

附件

重点管理区域(道路)图

042733jp1z1d4j4fkg4kjz.jpeg


来源:龙港市交警大队、龙港发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评论0
手机版|小黑屋|浙公网安备 33038302330605号|龙港论坛 |浙ICP备19040956号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回复 列表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