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港世纪新城片区1-21、2-10等地块(下涝未来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必要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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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5 03:06: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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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修改范围

本次规划修改范围位于龙港世纪新城片区的北部,西起集福路,东至兴翔路,南起世纪大道,北至白沙河,总用地面积约40.50公顷。

(二)地块及周边建设现状

地块周边道路主要为白沙河大道、龙虹路、集福路、迎港路、兴翔路、泰源路、东城路和世纪大道,其中世纪大道已按规划实施,龙虹路部分已建设完成,在地块中间形成断头路,白沙河大道、迎港路、兴翔路、泰源路和东城尚未按规划实施,周边地块正在开发建设,市政基础设施有待完善。

地块东侧为兴翔路(未实施),跨过兴翔路为已建东方世贸广场、龙港金港华庭和都会森林小区。规划修改地块南侧为已建世纪大道,西侧为迎港路和集福路,西南侧为现状已建中梁香缇华府和御龙景园,西北侧为为现状已建中梁香缇半岛。

 

二、规划修改内容

(一)用地功能布局修改

本次规划主要结合《龙港下涝未来社区实施方案》及原控规在近年实施中遇见的问题,对原控规的河道、用地界线、用地性质等内容进行修改。

原控规世纪新城片区地块主要为二类居住用地(R2)、商业用地(B1)、公园绿地(G1)和宗教用地(A9)等。

修改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面积0.73公顷,居住用地(R)面积19.78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面积1.69公顷,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面积8.16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G)面积4.56公顷,水域(E1)面积5.88公顷。

(二)地块划分及编码修改

本次规划结合河道及用地性质、用地界线的修改,对修改地块进行重新编码,总体上规划地块编码沿用了原控规的编码体系,仅对涉及到用地性质及用地边界修改的地块,对地块编码进行合并、新编。具体内容如下:

取消原控规1-23地块,结合河道修改,并入1-21地块。

取消原控规2-05地块,结合河道修改,新编为2-05-1、2-05-2地块。

取消原控规2-06地块二类居住用地(R2)地块,结合河道修改和用地修改,新编为2-06-1、2-06-2地块。

取消原控规2-07地块宗教用地(A9)地块,结合河道修改和用地修改,新编为2-07-1、2-07-2、2-07-3、2-07-4地块。

取消原控规2-08地块,并入2-10地块。

取消原控规2-13地块,结合用地修改,新编为2-13-1、2-13-2地块。

取消原控规2-34地块,结合用地修改,并入2-36、2-37地块。

取消原控规3-03地块,结合用地修改,并入3-02地块。

规划修改后,共形成35个地块,地块编编码分别为1-18、1-19、1-20、1-21、1-22、1-25、2-05-1、2-05-2、2-06-1、2-06-2、2-07-1、2-07-2、2-07-3、2-07-4、2-09、2-10、2-11、2-13-1、2-13-2、2-14、2-15、2-18、2-19、2-20、2-21、2-22、2-23、2-24、2-25、2-26、2-32、2-33、2-35、2-36和2-37。

(三)地块界线及用地性质修改

本次规划的地块界线及用地性质,主要结合《龙港下涝未来社区实施方案》进行修改。主要内容包括对2-10、2-15、2-16、2-14、3-30等地块用地性质进行修改,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下涝未来社区的开发建设需要。

(四)蓝线绿线修改

蓝线修改:河道根据用地布局调整,宽度与原控规基本保持不变,取消原控规1-21和1-23地块之间河道,在原控规2-05和2-06、2-07地块之间新增一条15米宽河道,修改前水域面积5.60公顷,修改后水域面积5.88公顷,新增水域面积0.28公顷。

绿线修改:考虑到历史遗留问题及未来滨河区域开发建设需要,规划对1-20、1-22、1-25、2-05、2-15、2-26等地块的沿河公园绿地进行了修改,修改前绿地面积64253平方米,修改后绿地面积42613平方米,比原控规减少21640平方米。

(五)地块指标修改

本次规划结合河道、用地性质、用地边界修改及《龙港下涝未来社区实施方案》地块开发建设意向,对原控规各地块面积、控制指标等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原1-18地块(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2641平方米,本次规划结合河道修改对用地边界进行修改,修改后1-18地块(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2028平方米。

原1-20地块(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4737平方米,本次规划结合河道修改对用地边界进行修改,本次规划修改后1-20地块(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4404平方米。

原1-21地块(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15627平方米,容积率3.0,建筑密度28%,建筑限高100米,绿地率30%,原1-23地块(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31796平方米,容积率2.8,建筑密度28%,建筑限高100米,绿地率30%。本次规划修改,结合河道修改,合并原控规1-21、1-23地块为1-21地块,合并后1-21地块(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52973平方米,容积率2.8,建筑密度22%,建筑限高80米,绿地率35%。

原1-22地块(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12803平方米,本次规划结合河道修改对用地边界进行修改,本次规划修改后1-22地块(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10051平方米。

原1-25地块(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5634平方米,本次规划结合河道修改对用地边界进行修改,本次规划修改后1-28地块(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5020平方米。

原2-05地块(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3876平方米,本次规划结合河道修改和宗教设施搬迁等历史遗留问题,将原地块用地性质修改为宗教用地,将原用地编码,沿用、新编为2-05-1地块(公园绿地G1)和2-05-2地块(公园绿地G1),其中2-05-1地块用地面积222平方米,2-05-2地块用地面积305平方米。

原2-06地块(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6108平方米。本次规划结合河道修改和拆迁安置方案,将原2-06地块用地新编为2-06-1地块(老年人公寓R4)和2-06-2地块(二类居住用地R2)。其中2-06-1地块用地面积6243平方米,容积率为3.0,建筑密度为22%,建筑限高为80米,绿地率为35%。2-06-2地块用地面积6498平方米,容积率为3.0,建筑密度为22%,建筑限高为80米,绿地率为35%。

原2-07地块(宗教用地A9)用地面积14677平方米,容积率为1.0,建筑密度为50%,建筑限高为36米,绿地率为20%。本次规划将原2-07地块,由原迎港路调整至集福路,调整后整体地块新编为2-07-1(娘娘宫)、2-07-2(陈氏宗祠)、2-07-3(魏氏宗祠)、2-07-4(集福寺)4个分地块。其中2-07-1地块用地面积1632平方米、2-07-2地块用地面积1318平方米、2-07-3地块用地面积1318平方米、2-07-4地块用地面积889平方米,各地块的容积率为1.0,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15米,绿地率20%。

原2-08地块交通场站用地(S4)面积3003平方米,原2-10地块二类居住用地(R2)面积26692平方米,容积率2.2,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60米,绿地率为30%。本次规划将原2-08、2-10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居住+商业服务设施用地(R2+B),并将两个地块合并为2-10地块,合并后2-10地块用地面积26844平方米,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80米,绿地率30%。

原2-09地块(服务设施用地R22)面积约为3618平方米,为一所9班幼儿园,地块容积率1.0,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15米,绿地率30%。本次规划将原地块位置由2-10地块北侧调整至2-10地块南侧。调整后2-09地块用地面积6471平方米,容积率1.0,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15米,绿地率30%。

原2-11地块(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3017平方米,本次规划结合河道修改对用地边界进行修改,本次规划修改后2-11地块(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3818平方米。

原2-12地块(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1331平方米,本次规划结合河道修改对用地边界进行修改,本次规划修改后2-12地块(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1300平方米。

原2-13地块(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5721平方米,本次规划将原2-13地块新编为2-13-1(公园绿地G1)和2-13-2(商业用地B1)。其中2-13-1地块用地面积2172平方米;2-13-2地块为配套菜市场,用地面积2311平方米,容积率1.5,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15米,绿地率20%。

原2-14地块(宗教用地A9)用地面积2083平方米,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24米,绿地率20%。本次规划修改后将原2-14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业用地(B1),修改后用地面积3380平方米,容积率1.5,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24米,绿地率20%。

原2-15地块(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5759平方米,本次规划将原2-15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业用地(B1),修改后用地面积5070平方米,容积率1.5,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15米,绿地率20%。

原2-20地块(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17495平方米,容积率2.8,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80米,绿地率30%。本次规划将原2-20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居住+商业服务设施用地(R2+B),修改后用地面积17496平方米,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80米,绿地率30%。

原2-21地块(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267平方米,本次规划结合河道修改对用地边界进行修改,修改后2-21地块(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280平方米,绿地率为80%。

原2-22地块(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1019平方米,本次规划结合河道修改对用地边界进行修改,修改后2-22地块(公园绿地G1)面积约为957平方米,绿地率为80%。

原2-23地块(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25030平方米,容积率2.8,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80米,绿地率30%。本次规划将原2-23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居住+商业服务设施用地(R2+B),修改后用地面积25030平方米,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80米,绿地率30%。

原2-24地块(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3416平方米,本次规划结合河道修改对用地边界进行修改,修改后2-24地块(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2884平方米,绿地率80%。

原2-25地块(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1650平方米,本次规划结合河道修改对用地边界进行修改,修改后2-25地块(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1765平方米,绿地率80%。

原2-26地块(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3245平方米,本次规划将原2-26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业用地(B1),修改后用地面积3231平方米,容积率为1.5,建筑密度为40%,建筑限高为15米,绿地率为20%。

原2-32地块(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23308平方米,容积率2.8,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80米,绿地率30%。本次规划将原2-32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居住+商业服务设施用地(R2+B),修改后用地面积25478平方米,容积率2.4,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80米,绿地率30%。

原2-33地块(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3060平方米,本次规划结合河道修改对用地边界进行修改,修改后2-33地块(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1749平方米,绿地率80%。

原2-34地块(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2147平方米,本次规划将原2-34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居住+商业服务设施用地(R2+B),修改后将原2-34地块用地并入2-36、2-37地块。

原2-35地块(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495平方米,本次规划结合河道修改对用地边界进行修改,修改后2-35地块(公园绿地)用地面积474平方米。

原2-36地块(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17580平方米,容积率2.8,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80米,绿地率30%。本次规划将原2-36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居住+商业服务设施用地(R2+B),修改后用地面积18606平方米,容积率2.4,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80米,绿地率30%。

原2-37地块(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11084平方米,容积率2.8,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80米,绿地率30%。本次规划将原2-36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居住+商业服务设施用地(R2+B),修改后用地面积12186平方米,容积率2.4,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80米,绿地率30%。

原3-02地块(二类居住+商业服务设施用地R2+B)用地面积2181平方米,容积率1.2,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24米,绿地率30%;原3-03地块(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896平方米。本次规划将3-02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文化设施用地(A2),用地面积2071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24米,绿地率35%。

 

修改前地块控制指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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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地块控制指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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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修改的必要性

(一)为推进龙港下涝未来社区的实施建设

区块具有创新代表性:

作为全国首个镇改市以及全国首个不设乡镇、街道的县级行政区域内辖区, 下涝社区具有创新代表性,是新型城市能级提升的重要实践。

区块具有典型代表性:

下涝社区具有老城区整体现状的代表性,具有推动城市有机更新集中连片

的典型带动作用,在土地优化、公共配套水平提升、老旧城区再生,同时保留

城市记忆方面起到示范效应。

改造需求迫切,契合未来社区理念:

实施单元内,基本为60-90年代老旧住宅,多为低多层建筑,密度高、质量差,房屋老化,配套设施落后,建筑间距不足,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地块内多为原住居民,通过未来社区建设,实现就地安置的城市更新模式,有利于原社会关系维系和文化传承。

通过本次规划修改,能正确的反映地块建设发展的需求;切实按照要求,

使地块的开发建设更具合理性、权威 性及可操作性。

(二)提高土地利用效益,适应土地市场需要

随着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土地使用越发向集约性和高效性转变,居住用地

调整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通过土地的混合利用,来提高的土地利用效益,

也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当前新形势下的市场需求。

本次规划修改更有利于产生有效的投资需求,释放经济活力,提高土地利 用效益,优化土地利用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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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龙港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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