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彩虹智慧创业园(第四期)开发建设的辟谣公告
近期,有群众反映我市有人冒充小微园区开发商和中介机构,宣传推销所谓的龙港市彩虹智慧创业园(第四期)工业厂房并收取各项费用。为遏制这一谣言,现将该地块开发建设信息辟谣如下: 龙港市城东工业功能区A6-2地块位于龙港市城东工业园区,总用地面积29856.9平方米(合44.78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规划容积率为2.68,原为瑞田钢业(二期)用地,于2018年10月9日,由浙江龙兴彩虹置业有限公司通过阿里拍卖平台取得该地块使用权,至今未开发建设。 根据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龙办发〔2020〕123号)文件精神和工业小微企业园开发建设的实际情况,龙港市政府并未审核同意该地块参照小微企业园开发建设,如果进行改造提升也不可以对外销售,后续开发建设情况,以官方公告为准。 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不要轻信谣言、上当受骗。
龙港市经济发展局 2021年3月21日 来源/龙港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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