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苍南法院
如果你认识他们, 快劝他们还钱,如有线索, 请及时拨打0577-88018110 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推进诚信社会建设,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下列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曝光。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提供失信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姓名:李其素 性别:男 身份证:3303271973****7374 住址:龙港市李家洋村 案号:(2019)浙0327执5520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执行标的额:50万元 
姓名:颜海波
性别:女 身份证:3303271975****7245 住址:龙港市李家洋村 案号:(2019)浙0327执5520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执行标的额:50万

姓名: 张维万 性别:男 身份证:3303271970****3375 住址:苍南县大渔镇 案号:(2019)浙0327执3452号 案由:合伙协议纠纷 执行标的额:16.8万元

姓名: 王超扬 性别:女 身份证:3303271977****622X 住址:苍南县霞关镇 案号:(2019)浙0327执3452号 案由:合伙协议纠纷

姓名:陈志君 性别:男 身份证:3303271973****1710 住址:苍南县钱库镇 案号:(2019)浙0327执4776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姓名:陈涛 性别:男 身份证:3209261972****5017 住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大中镇 案号:(2019)浙0327执5343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姓名:肖云敏 性别:男 身份证:3303271974****879X 住址:苍南县灵溪镇 案号:(2020)浙0327执388号 案由:信用卡纠纷 
姓名:傅矾燕 性别:男 身份证:3303271982****3014 住址:苍南县炎亭镇 案号:(2019)浙0327执2589号 案由:公证债权文书 
姓名:金瑞调 性别:男 身份证:3303271970****1712 住址:苍南县钱库镇 案号:(2019)浙0327执5260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姓名:陈其秋 性别:男 身份证:3303271980****2133 住址:苍南县仙居乡 案号:(2020)浙0327执142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执行标的额:2万元 
姓名:叶德埕 性别:男 身份证:3303271991****819X 住址:苍南县赤溪镇 案号:(2020)浙0327执288号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执行标的额:4.1万元

姓名:林经怀 性别:男 身份证:3303271975****8579 住址:苍南县赤溪镇 案号:(2020)浙0327执293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执行标的额:10万元

姓名:蔡克卫 性别:男 身份证:3303271969****2031 住址:苍南县望里镇 案号:(2020)浙0327执305号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执行标的额:1.5万元

姓名:杨昔同 性别:男 身份证:3303271972****7133 住址:苍南县马站镇 案号:(2019)浙0327执5285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执行标的额:18.5万元

姓名:黄上兴 性别:男 身份证:3303271983****4270 住址:苍南县灵溪镇 案号:(2019)浙0327执5365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执行标的额:10万元 
姓名:金沈用 性别:男 身份证:3303271982****4393 住址:苍南县灵溪镇 案号:(2020)浙0327执180号 案由:追偿权纠纷 执行标的额:10.2万元

姓名:林久前 性别:男 身份证:3303271978****1810 住址:苍南县灵溪镇 案号:(2020)浙0327执354号 案由:信用卡纠纷 执行标的额:5.4万元

姓名:吴万钰 性别:男 身份证:3303261990****5617 住址:平阳县闹村乡 案号:(2020)浙0327执326号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执行标的额:10.9万元

姓名:姚必共 性别:男 身份证:3303271974****6816 住址:苍南县灵溪镇 案号:(2020)浙0327执326号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执行标的额:10.9万元

姓名:李香雪 性别:女 身份证:3303271976****7721 住址:苍南县灵溪镇 案号:(2020)浙0327执326号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执行标的额:10.9万元

姓名:谢兆幸 性别:男 身份证:3303271975****3374 住址:苍南县灵溪镇 案号:(2020)浙0327执326号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执行标的额:10.9万元
提示:以上名单信息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为准,截止发布时间以上被执行人尚未履行义务。 法律延伸 Q: 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除名的条件 A: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注:截至2020年06月19日,上述被执行人尚未履行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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