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C车主注意!新规来了:吃完感冒灵不能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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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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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感冒灵不能开车了!



7月2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称,决定对感冒灵口服制剂(包括颗粒、胶囊、片、茶)说明书中的【警示语】【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等进行统一修改。感冒灵口服制剂【警示语】须明确标注:“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禁忌】项则明确包括:“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对本品及所含成分过敏者禁用”。【不良反应】项被要求详细列明皮肤及皮下组织、神经系统、胃肠系统、肝胆系统等多系统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这意味着,又一款年销售额达数十亿元的常用药,被正式纳入“服药后禁驾”清单。


“药驾”——指司机在驾车过程中服用感冒药或精神类药物后,可能引发嗜睡、头晕、眼花、眩晕等症状,近年来已逐渐进入公众视野。世界卫生组织曾列出七大类服用后可能影响安全驾驶的药品,包括抗组胺药、抗抑郁焦虑类药、镇静催眠类药、解热镇痛药、抗高血压药、抗癫痫药、降血糖类药。据公开报道,2025年全国多地已出现因“药驾”引发的交通事故,相关案例占比约为10%。


感冒灵口服制剂是典型的中西药复方制剂,含有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三种西药成分。其中,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中枢神经有明显抑制作用,易引起嗜睡、乏力、注意力下降,正是此次说明书修订的主要风险来源。


此次修订并非孤立事件。2024年,国家药监局已发布第81号公告,对复方感冒灵制剂说明书进行过一轮修订。此次2026年第66号公告进一步将修订范围扩展至全部感冒灵口服制剂剂型,安全要求持续趋严。


按照国家药监局的要求,相关企业必须在2026年10月15日前完成新版说明书的备案,备案后9个月内要完成所有已出厂产品的标签、说明书更换,同时还要同步更新全渠道的市场推广物料,面向医师、药师和终端店员开展新一轮的用药安全培训。


来源/龙港市融媒体中心

资料/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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