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自然资源规划局黄鹤楼负责人一封公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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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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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书

工程名称:永嘉县桥头镇桥西北路71号、73号、75号房层、浙江新则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评定该房层危房性等级为C级。鉴定(检测):周新、报告审核:林余雷。委托方:永嘉县桥头镇人民政府、桥头镇菇溪河指挥部。房屋鉴定书没有权威机构监督部门审核审批与公章的制度,那就是白皮书一份。国家信访局8次上访未收查询码。推诿扯皮,镇委书记金志敏和镇长谢静与信访办书记胡建伟个位领导不可推卸责任。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 第二条 危险房屋(以下简称危房)指部分承重构件被鉴定为危险构件,或结构已严重损坏。拆除危房门牌71-73-75三间、菇溪河指挥部负责人李业: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上述情况事实,为了维护国家法律尊严,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和人身权力不受任何人侵犯。恳请上级特派员深入调查处理。

此致:

谨呈:

举报人:郑庆雷13626527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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