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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龙港院区儿科输液室,6月16日给儿童输液,医护人员未告知家属有一次性钢针可选,直接强制要求使用高价留置软针,未履行耗材价格、替代方案知情告知义务,强制消费增加就医负担。家属明确要求普通钢针仍被拒绝。诉求:停止强制使用高价留置针,允许家属自主选择输液耗材。
龙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答复:您于2026年6月16日通过[浙里办]平台反映“温州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龙港院区儿科输液室,6月16日给儿童输液,医护人员末告知家属有一次性钢针可选,直接强制要求使用高价留置软针,未履行耗材价格、替代方案知情告知义务,强制消费增加就医负担。家属明确要求普通钢针仍被拒绝。诉求:停止强制使用高价留置针,允许家属自主选择输液耗材。”龙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收悉,现将调查情况答复如下:经核查,结合调取的患者病历资料及医院当事人陈述确认:该患者分别于6月13日、14日、15 日、16 日连续至该院就诊,诊疗医嘱主要使用头孢曲松注射液。医院考虑患者需连续输液治疗,留置软针对血管刺激性、损伤程度更小,遂建议患者使用留置针。该院已向我局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及相关医用耗材收费清单佐证相关情况。同时,执法人员现场对该院开展法律法规普法教育,重点宣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医疗机构在兼顾临床诊疗安全、规避治疗风险的基础上,充分保障就诊患者的消费自主选择权;使用各类医用耗材前,须完整告知患者耗材类型、利弊及替代方案,充分征得患者知情同意。
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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