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事实:2021年5月至2025年5月期间,龙港市下垟郑村卫生室实施了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串换诊疗项目,超量开药,重复收费等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违法行为,涉及违规金额95534.6元,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62374.5元。
法律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十八条第二,三,四,六项。
处罚内容:1,处以罚款人民币陆万贰仟叁佰柒拾肆元伍角(¥62,374.50).
履行方式及期限: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15日内需按照决定书列明的缴款方式择一缴纳。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执法部门: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6-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