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范围
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13项举报违法行为:
(一)在使用、营业期间违规进行动火作业;
(二)未进行内部审批制度;
(三)小型工程动火作业未按规定进行备案;
(四)动火作业前未在显著位置进行公告提示;
(五)动火作业人员无证施工;
(六)作业现场周边存放大量可燃物或易燃爆物质;
(七)动火作业区域与其他区域未进行防火分隔;
(八)作业现场没有配备消防器材、没有消防用水;
(九)作业现场未设置警戒线、安全标识;
(十)作业现场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十一)动火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的作业产生交叉;
(十二)作业现场没有专门人员实施全过程监护;
(十三)动火作业结束后未进行现场复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
二、征集方式
将问题线索及相关证据书面材料邮寄至科技路1362-1420号龙港市消防救援大队,联系电话:0577-68007696;或发送至电子邮箱:457922380@qq.com;或拨打12345政务便民热线、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
(邮件主题请注明“动火作业线索”)。
三、注意事项
(一)受理范围主要为征集范围中明确的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
(二)投诉举报问题线索时应注明投诉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对投诉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
(三)投诉举报人应当客观准确反映问题,尽可能提供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及相关印证资料等,不得虚构问题线索和夸大事实进行恶意投诉举报;如借投诉举报名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龙港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