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驾”是指驾驶人由于酒驾、醉驾、交通肇事、满12分等原因,造成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注销、吊销、扣留等情形,从而失去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资格的情况。 “失驾”还上路? 有过驾驶证=有证? 答案是 可有些驾驶人认为驾驶技能在 只要不被交警发现 就可以偷偷开车上路 龙港交警劝你不要以身试法
以上“失驾”人员均被处以行政处罚 龙港交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人 对于驾驶证被暂扣或吊销的驾驶人 应当严格遵照法律规定执行 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 更不要企图以欺骗、造假等方式蒙混过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
规定的十一种吊销驾驶证的情形 ●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 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50%的; ●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 ● 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被扣留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 ● 因酒后驾驶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重新考证后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后、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 造成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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