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示的龙港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为龙港市公安局,因结合后期装修深化设计和景观设计,申请进行设计方案及总平图调整,现将本项目调整后的总平及相关经济技术指标公示如下: 一、变更原因 结合后期装修深化设计和景观设计,调整方案总平及相关经济技术指标等内容。 二、变更内容 1、西北侧围墙外部分绿地调整为硬质铺装,调整后绿地面积减少168平方米,绿地率为28.1%,(原绿地率27.5%计算有误,实际为30%),满足绿地率大于25%规划条件要求。 2、效果图调整,为更好的采光效果和视野,将立面玻璃面加大,减少竖向装饰柱根数。 3、平面二、三层,宿舍名称调整为备勤。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可在本公示之日起十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及证明其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如土地证、房产证等),向龙港市政务客厅(行政审批局)二楼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反映情况,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的权利,逾期视放弃上述权利。 地址:龙港市政务客厅(行政审批局)二楼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世纪大道与彩虹大道交叉口东南侧)。联系电话: 0577-68621022 龙港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2月24日
工规附图修改后.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