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通告:装了这个的,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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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7 15:38: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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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新余市“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防范亡人火灾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破窗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防盗窗是指在龙港市范围内“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以及相关民房、商品套房等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铁栅栏、封闭门窗、广告牌等障碍物的,一律予以拆除。

二、相关业主及责任主体请对违规防盗窗选择自行拆除和委托拆除。自行拆除的,由相关业主及责任主体承担拆除费用;委托拆除的,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实施。

三、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配合拆除清理工作,经劝导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的,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市“三改一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5日






来源/龙港市融媒体中心

资料/龙港消防

编辑 一审/刘艳艳

二审/范呈祥

三审/李甫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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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兰广场舞 发表于 2024-5-4 13:55: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潍坊
安全第一,不能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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