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了28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4年5月1日开始正式启用。启用后将对①“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②“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③“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的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来源/龙港市融媒体中心
资料/龙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编辑 一审/吴蒙蒙
二审/范呈祥
三审/李甫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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