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公布8处非机动车抓拍设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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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6 08:3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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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启用8处非机动车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2024年第3期)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了8处固定式非机动车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4年 2月 15日开始正式启用。启用后将对①“驾驶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②“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③“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④“非机动车未按规定加装伞棚的”的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设备设置地点

抓拍违法行为

1

龙翔路-文卫路西

①②③④

2

人民路-镇前路朝北

①②③④

3

人民路-文卫路东口北侧

①②③④

4

人民路-百有一街

①②③④

5

人民路-站前路南

①②③④

6

人民路-站前路东

①②③④

7

西城路-文高路

①②③④

8

象湖路-217号

①②③④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龙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  2 月  5 日

来源:平安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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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兰广场舞 发表于 2024-2-6 19:36: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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