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品德。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崇高理想信念、高尚道德情操,保持艰苦奋斗精神风貌。
(二)有能力。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能够带领企业突出重围,确保业绩递增,具有地方经济代表性,同时有显著发展潜力,能够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三)有故事。具有突出的创业、创新实践,创业经历有代表性,创业事迹感人,创业成效明显,在自主创业者中有较强的引领作用。
(四)有创新。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勇于改革,追求卓越,敢闯敢试,不断优化产品和产业结构,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开拓进取,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持续推进企业产品节能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品牌创新。
(五)有诚信。坚持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社会形象良好、信用记录良好。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管理规范、无违法失信行为,创办实体经济效益稳定。
(六)有担当。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就业,热心公益,参与推进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等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
(六)有业绩。在企业纳税、吸收就业、生产总值方面要有较好成绩,能够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同时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和人文关怀。
(七)有情怀。有不断创业的情怀,自强自立、自主创业、有不怕失败的精神,有敢于挑战新产业和新事物的勇气。
(八)有目标。有不断追求新高度的目标,有强烈的竞争意识,追求卓越,不甘平庸,奋发图强,能够给予社会大众强烈的正能量和影响力。
参评人员户籍不限,年龄在45周岁以内(1978年1月1日后出生),所在企业在龙港市注册登记,企业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节能政策和环保政策等,稳定经营3年以上(2020年1月1日前注册登记)。本次评选活动对于存在以下事项和行为的候选人采取一票否决:存在有偷、逃、骗、抗税或逃废银行债务、重大消费投诉事件等不良记录的;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社会治安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查证属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