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高速免费!工资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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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21 09:42: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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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清明

一岁一追思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
《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今年清明节是周三 

4月5日放假,共1天

这次不用调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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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清明节高速免费

根据国家交通运输部发布的
《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

针对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

四个重要节假日

实施7座(包括7座)以下小型客车

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的政策

有出行计划的朋友

记得提前做好准备哦

清明节加班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1.清明节加班工资:4月5日清明节当天,需支付三倍日工资

2.加班工资计算公式:三倍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另外,清明期间严禁森林用火


温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森林禁火令

 为切实做好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特发布森林禁火令

 一、自2023年3月2日至4月15日为禁火期,温州市林地及距林地边缘50米范围以内所有林区为禁火区域。

 二、禁火区域内在禁火期间,禁止以下行为:携带火源、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烧荒、焚烧田埂草、烧稻草、烧草木灰积肥等;吸烟、野炊、烧烤、放孔明灯、烤火取暖等;烧香、烧纸钱、点蜡烛、烧坟草、燃放烟花爆竹等;私拉有电线路、电网狩猎、烧山驱兽等;其他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

 三、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森林火灾肇事及因工作失职酿成事故者,依法追责问责。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110。 



来源/中国政府网 交通运输部

编辑 一审/林细仲

二审/范呈祥
三审/李甫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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