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温州市大学生实习岗位征集活动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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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5 08:36: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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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位征集对象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单位注册地和财政收入须在温州市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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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岗位征集时间



2023年1月3日—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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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岗位征集条件



(一)实习单位具有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能为实习大学生配备专门的实习指导老师,并按实际需求进行岗位培训。

(二)实习单位提供实习岗位总需求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0人,提供实习的岗位须为本单位实习岗位,且工作地须在温州。用人单位年度需求总人数计算按照实习生实习起始日期判定归属年份。

(三)实习单位为实习大学生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及防疫用品。

(四)实习单位须按月足额发放实习人员实习生活补贴,并在实习起始时间7天内为实习生购买在温期间综合商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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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岗位征集及发布程序



(一)征集报名。实习单位须登录温州人才网(www.wzrc.net),按要求填写信息,申报发布实习岗位。

(二)单位审核。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征集审核市本级单位的实习单位岗位,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征集审核本辖区单位的实习岗位。

(三)岗位公布。征集的岗位经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在温州人才网大学生实习专区进行集中发布。

(四)实习生备案。实习单位须在实习起始日期的7天内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reward.wenzhou.gov.cn)登记备案已录用的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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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补贴政策



(一)支持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大学生来温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实习活动,给予实习人员每人每月2000元的实习生活补贴,以及在温期间综合商业保险费用补助。每人享受实习生活补贴仅限1次,期限不超过3个月且须连续不间断。

(二)实习生活补贴每月由实习单位代垫发放,实习结束后实习单位凭相关材料向属地实习生活补贴负责单位申领返还代垫发放的实习生活补贴,政府给予保险补助每人50元/年。用人单位须及时为实习生代申报补贴,逾期不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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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说明



市本级受理省部属在温高校院所、市属单位的对象;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受理本辖区内单位的对象,包括明确管理关系的科研院所;实习单位为企业的,由“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与查重系统”确定隶属地(原则上按财政收入确定隶属关系)。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类学生和预备技师(技师)班学生享受大学生实习同等待遇。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参照企业享受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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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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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温州人才网
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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