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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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0 23:45: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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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市8+4政策体系的精神,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发展预期,加强各类政策的协调配合,推动龙港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现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扩大有效投资政策由市经济发展局牵头实施)

聚焦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重大产业三大领域,谋划实施重大项目攻坚行动,重点攻坚九大工程建设,着力推进141 个以上支撑性项目,续建项目完成投资108.42 亿元以上,力争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 %,总量达到189.07 亿元左右

1.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围绕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激发全社会投资活力,2023年预算安排93.02亿元。其中,安排支持先进制造业技术改造资金1亿元、综合交通强领域资金24.05 亿元、水网提升安澜领域资金26.2亿元、民生设施领域资金 41.77亿元。

2.向上争取资金支持。确保2023年累计储备专项债券项目资金需求45亿元,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份额占全市的5 %。开展专项债项目常态化储备,加大对各地已发行债券资金使用进度的督促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做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储备贷款投放,更好承接国家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政策力争2023全市投放政策性开发性银行中长期项目贷款10亿元以上

3.加强用地用海保障。确保全市经营性土地出让500亩(温州市工业用地用海计划未下达)。全面推进“五未”土地处置、存量建设用地盘活等工作,力争年度省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500亩、增存挂钩和重大产业项目奖励指标1000亩以上。争取完成历史围填海区域项目用海报批800亩。完成海塘安澜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用海报批约714亩。

4.加强用能要素保障积极争取华润电厂二期的用煤指标纳入单列重点保障重大产业项目能耗指标,允许十四五新增能耗指标跨年度跨地区统筹使用,对年度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可用于项目能耗平衡全年争取腾出用能空间0.5 万吨标准煤对通过淘汰落后产能腾出的规模以下企业存量用能空间,经第三方机构确权后,可用于平衡重大产业项目用能需求。

5.支持推进重点领域投资。加快电源、电网、光伏等重大能源项目建设,力争2023年完成能源项目投资8亿元。组织实施加快建设大型集中式光伏项目,继续推进光伏开发。2023年力争光伏装机容量增加10万千瓦。强化存量资产盘活,争取全市盘活重点项目1个以上。

二、科技创新政策(由市经济发展局牵头实施)

聚焦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强化教育、科技、人才的基础

性战略性支撑,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八大抓手”,重点支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育、高能级创新平台打造、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企业培育等方面,支撑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力争全研发投入强度达1.35%左右,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3%

6.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加大人才、科技创新资金支持力度,大力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激发创新活力,市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人才、科技经费1.1亿元。其中,支持重大科创专项资金0.6亿元,人才支撑资金0.5亿元。

7.积极建设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综合运用政策杠杆,将龙港青龙湖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作为高端产业技术创新的重要依托,提高项目承载能力、自主创新能力、辐射带动能力,推动人才、技术、资本等高端要素有效集聚,引领带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8.提升金融服务科技创新能力。用好科技创新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推动“科创指数贷”等支持工具增量扩面,争取2023年全市“科创指数贷”授信余额突破50亿元,科技企业授信户数覆盖率达到80%

9.实施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育政策力争引进院士或省“鲲鹏行动”计划人才1人,入选国家、省“引才计划”5名,培育“瓯越英才计划”10人左右;围绕印刷包装、新型材料、绿色纺织等产业集群,引育1名产业领军人才,10名产业首席专家,100名卓越工程师和1000名高技能人才。进一步集聚高层次创业人才,加大创业项目支持力度,引育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3个以上。建设完善党建引领产才融合矩阵联盟,支持浙江理工大学龙港研究院、龙港高分子材料研究院等高能级平台做大做强,高规格举办世界青年科学家峰会高分子材料论坛、温州全球精英创新创业大赛龙港分赛。

10.支持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引进高校院所、高端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等,加强平台对接高校和企业需求的桥梁纽带作用,构建新型产学研合作模式,提升产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打造全市战略科技力量。协助做好温州市级高能级平台年度绩效评价,对评价优秀的单位,给予50万元奖励

11.支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建立政府与研究院科技项目研发协同推进机制,每年择优遴选15个龙港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予以立项。探索“揭榜挂帅”等柔性用才机制创新使用“揭榜挂帅”“赛马”“悬赏”等多元化方式,对列入国家级、省级的科研项目、专项计划等按上级拨付奖补资金的1:1给予配套支持,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列入温州市级科研项目、专项计划,按照项目投入经费的25%给予支持,上级有补助规定的按上级要求执行,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新认定的省级、市级创新联合体,给予牵头单位20万元、10万元补助,并支持推荐参与国家、省创新联合体技术攻关行动,承担国家、省、市重大攻关项目。

12.落实科技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和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建立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培育库落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开展市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让各类创新主体对扶持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13.实施企业研发投入奖补政策。对自行申报并允许在税务部门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同时录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规模以上工业、服务业以及建筑业(特、一级总承包和一级专业承包)企业,按照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年度的研发投入增速,结合税务部门认定的上年度允许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给予分档补助:研发支出增长15%(含)以上的,上年度允许加计扣除研发费用不超过500万的,按10%予以补贴,超过500万至1000万元部分按15%予以补贴,超过1000万元部分按20%予以补贴,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研发支出增长在10%(含)至15%之间的,减半补贴;研发支出在10%以下的,不予补贴。

14.实施海外与外资研发机构激励政策。鼓励企业加大与海外科创资源对接合作,加快布局建设国际合作机构。给予每年新认定的国家、省级国际合作载体100万元、50万元奖励。

15.实施双创载体激励政策。新认定(备案)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除上级奖励资金外,分别给予运营机构200万元、100万元、20万元奖励;新认定(备案)的国家、省、市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分别给予运营机构80万元、40万元、10万元奖励;新认定的省级、市级示范孵化基地的一次性给予运营机构50万元、20万元奖励;孵化器获得国家、省、市考核评价优秀的,除上级奖励资金外,分别奖励运营单位20万元、10万元、5万元,众创空间获得国家、省、市考核评价优秀的,除上级奖励资金外,分别奖励运营单位10万元、5万元、3万元。

三、三大百亿产业集群培育政策(由经济发展局牵头实施)

坚持工业强市战略,深入实施链长制十个一机制,全力推进制造业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力争规上工业企业突破500,提速打造印刷包装、新材料、绿色纺织等三大百亿产业集群。2023年,力争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左右

16.统筹集成各类财政资金支持。聚焦支持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先进制造转型升级、优质企业竞争力提升、集群服务体系构建,市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1亿元。2023继续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提取0.5%以上作为腾笼换鸟专项经费,重点用于盘活工业用地、企业整治提升、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产业园区配套设施等。

17.优化金融支持服务。力争2023年全市新增制造业中长期贷款17亿元以上。发力“首贷户”拓展,确保全年新增首贷户300户以上,其中制造业首贷户达到半数以上。

18.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全市出让土地总量中工业用地比例不低于30%,工业用地(用海)供应量不低于1000亩。健全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应体系,积极探索限地价竞核心指标方式供应。完成工业用地大调查,摸清我市工业用地的数量和分布情况,以及企业的用地情况,探索建立亿元以上无自身用地企业的用地保障机制。对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以上的出让土地,因司法处置、政府风险处置或政府实施优先收购权需要,可实行预告登记转让制度

19.促进工业用地有机更新。加大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力度争取2023年完成低效工业用地整治700亩、拆除面积350亩以上。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700盘活存量建设用地700盘活的存量土地优先支持印刷包装、新材料、绿色纺织等三大百亿产业集群发展。鼓励工业用地增容,制定工业上楼产业导向目录,出台高容积率、高税收、低地价的奖励政策,推动企业应上楼尽上楼

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由市经济发展局牵头实施)

围绕打造区域现代服务业中心城市,抢抓服务业发展新机遇,认真贯彻落实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百千万”工程,打造“352”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重点提升服务业十大产业,打造 “353”现代服务产业体系,力争2023年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达到6%左右。

20.落实财政资金保障。切实贯彻落实国家、浙江、温州支持服务业发展的各项政策,积极向上争取服务业重点项目和专项资金支持。全面梳理已有政策措施,结合服务业发展新的形势和市场主体新的需求,对相关领域政策进一步修订完善,强化政策的针对性和执行的协调性。加强对服务业各类要素保障,建立相关职能部门“模块领衔产业”的联动培育机制,聚焦服务业重点产业,充分发挥部门条线资源和信息优势,主动参与和指导产业项目推进,完善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

21.支持打造重点服务业平台。加快龙港新城科技创新岛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引进研发设计、检验检测、中介服务、科技金融等科创服务机构。依托省级印刷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推动北印龙港现代印刷产业学院、浙江理工大学龙港研究院和龙港(方圆)检验检测“一站式”服务平台塑造核心竞争力,打响服务品牌。依托龙港高分子材料研究院,进一步加强与复旦大学、中科大、北化院等名校大院在先进高分子材料研发和产业孵化等方面的战略合作。加快印艺小镇建设,打造“特而强、聚而合、精而美”的特色小镇。

22.支持培育服务业领军企业。完善“小升规、规壮大”的企业梯次培育的工作机制,以主动申报和摸排调研相结合的模式,分层分领域建立维护重点培育企业清单,打通本地企业规模提能的上升通道。强力推进“老城复兴”和“新城崛起”三年行动,以上海、杭州、深圳等高端资源富集城市为重点,发挥商(协)会招商引资牵线搭桥作用,开展系列精准招商活动。加强服务业重点领域和发展趋势研究,谋划落地一批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显著的服务业重大项目,注重引进先进服务理念、管理技术和知名服务品牌。建立服务业三年行动计划重点项目库,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管理,拓展服务业“亩产效益”领跑者政策行业覆盖面,健全与“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制度相匹配的企业服务、资源要素配置、产业政策引导机制。

23.强化服务业高端人才支撑。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大力提升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水平,持续提升龙港凝聚力吸引力。深入实施“龙城鲲鹏”和“龙城能匠”计划,推广最优惠“人才优政50条”,常态化举办世界青年科学家峰会龙港专场、创业创新大赛、印刷创意设计大赛、龙港印刷与文化产业博览会等活动,引育壮大服务业领域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梯队。实施电商人才“双千计划”和乡村振兴领雁计划,加快培育专业电商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现代农业经营人才等。致力打造青年惬意的宜居生活,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全面落实租房补贴优惠政策,合理稳定房价预期,与青年群体收入相适应。落实龙港高校毕业生招引“510计划”政策,对全职来龙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住房租售、就业、社保、公积金、实习生活、创业担保、引才奖励等10项组合政策补贴。

24.实施数字生活新服务。以数字商贸、数字学习、数字出行、数字文旅、数字健康等为重点,推进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持续丰富数字生活应用场景。做大做强“龙商购”数字生活平台,引导带动零售、批发、餐饮、住宿、休闲、娱乐等生活服务业场所进行“人、货、场”数字化改造,释放新兴消费潜力,打造线上线下零售服务的新标杆。进一步鼓励“网上菜场”“网上餐厅”“网上市场”等数字商贸项目,推动“零接触”经济发展。推动互联网、移动智能终端与民生服务深度融合,打造一批具有龙港辨识度的医疗、教育、养老等数字化应用项目,着力提高对老年群体的数字化服务能力,推动生活方式向智能化转变。

25.加快“两化、两业”深度融合。围绕“产业大脑+未来工厂”,深化印刷包装、新型材料、绿色纺织等重点行业“5G+工业互联网”、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示范推广。制定印刷包装行业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建设实施方案,依托首批10家试点企业构建数字化改造“N+X”应用场景,实现印刷包装行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以健全供应链创新链体系为突破口,积极推动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因产制宜引导制造业企业向服务型制造转变,鼓励文创、电商等服务衍生制造加快发展,重点推动龙港经济开发区、温州高新技术园区龙港分园等产业平台提升研发设计、仓储配送、检测认证等公共服务水平,打造“服务+制造”协同生产体系。

26.提升城市商贸流通平台能级。着重在龙港新城承载力上下功夫,着力打造汇聚各类流量的功能性平台,促进以人为主要生产要素的高端商务、会展和总部等服务功能融合发展,谋划创建服务业创新发展区,不断提升城市商贸服务能级和水平。加快温州港舥艚作业区和深国际龙港现代智慧物流产业园建设,申报创建保税物流中心(B型),培育一批高水平的仓储企业、现代物流企业和综合物流管理企业,争创省物流示范县(市、区)综合改革创新试点和物流园区提质增效试点。

27.开展消费扩容提质行动。实施繁荣商圈提能级行动,重点提升商业综合体品牌品质,构建“一核两圈三带多点”的现代商贸业发展格局,留住本地消费、吸引外来消费。高标准打造包装印刷、文具礼品、纺织服装等特色产品现代化消费空间,鼓励企业加强品牌化建设、时尚化发展,提升龙港特色产品消费体验。发挥温州产品外贸出口优势,加快布局进出口商品集散分拨中心,打造“世界超市”,做强浙南闽北对外开放平台。支持“智慧商业+实体商业”融合发展,鼓励专业市场、商贸企业升级信息消费服务产品、创新智慧消费体验场景,推动商贸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提升。提升“月光经济”品质,依托西城路、宫后路等现有基础,强化标志性夜间景观建设,形成知名IP效应,深度融合夜游、夜购、夜憩、夜宵、夜娱等业态,打造具备强烈首位度的夜间经济地标。推动商文旅体融合发展,建设渔港风情小镇、沿江观光、古韵旅游等多类型创意街区和特色小镇,培育一批连锁化、品质化的特色餐饮、海滨民宿和创意产品商铺。

五、温州南部交通枢纽和交通强市建设政策(由市资源与建设局牵头实施)

围绕打造温州南部交通枢纽、建设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交通“示范窗口”的目标,以“百项交通工程大会战”、两年道路综合整治提升专项行动为抓手,统筹推进芦浦互通、瑞苍高速、S218省道等重大交通项目建设,全面贯通新老城连接线,构建“外联、内畅、行优、智治”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重点开展五大领域攻坚,着力打造十大标志性成果加快高水平交通强市建设。

28.持续落实交通物流助企纾困政策。落实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国家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和省属国资路段ETC货车八五折优惠等政策。力争省内国资路段对三类、四类客车通行费实行阶段性八五折优惠

29.用好用实专项资金。发挥产业、金融及财政部门合力,发挥支农支小再贷款作用,用好交通物流再贷款等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道路货运物流行业“两企两个”群体。
  
 30.服务交通运输从业人员。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取消两年一次的继续教育制度,优化驾驶员诚信考核。督促辖区内的重点货运场站开展“司机之家”建设。对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在重大节日、高温天气落实慰问活动。

六、扩大内需和对外开放政策(由市经济发展局牵头实施)

积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巩固提升对外开放优势,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积极抢订单拓市场,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恢复向好,实施“十大百项”兴消费旺市场开门红行动,努力实现开门红。2023年,确保出口增长10%,保持全国份额2.3‰比例不降,力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左右。
  
 31.强化财政资金支持。聚焦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促进扩大内需,龙港市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2000万元。其中,支持商务展会资金300万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600万元,信用保险保费补助资金200万元,支持首发首秀、招引首店、培育核心商圈等方面300万元,跨境电商生态体系建设等600万元。
   
 32.持续释放传统消费潜力。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继续实施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等政策,市财政继续安排奖补资金支持优化新能源汽车发展环境。鼓励预制菜企业加强技术革新,支持预制菜产业等规模化发展。
   
 33.培育发展一批消费新场景。鼓励工坊经营主体利用电商平台拓展市场,“共富工坊”经营主体一年内通过列入市级目录的电商平台每发生500万元B2C网络销售额、5000万元B2B网络销售额,给予2万元推广补助;“共富工坊”经营主体采买直播平台(或平台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流量开展电商业务的,给予采买平台流量费用50%的补助,不超过25万元。
  
 34.加大外贸支持力度。发动外贸企业出境参展拓市场抢订单,提高出境费用补助,力争一季度发动30家以上外贸企业赴境外参加各类展会5个以上。全年举办境内外拓市场活动5场,推动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进一步扩责降费。
  
 35.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向上争取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发展专项激励补助项目。争取培育市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区、1家跨境电商引领型企业,举办4场以上对接交流活动,培训跨境电商相关职业技能人才300人次以上。
  
  36.加大企业组团拓市场宣传。加码“抱团出海”政策支持,鼓励企业组团赴境外参展拓市场,塑造龙港品牌,对符合龙港产业发展的国内外知名展会设立龙港专区,入驻龙港专区的企业提高宣传补助,经市经济发展局核定后,给予50%广告宣传费用补助,每家不超2万元。
   
37.支持举办系列促消费活动。以“温享新消费”为主线,落实商贸主体培育、传统消费提质、新型消费促进、绿色消费倡导、品牌消费拓展、消费场景提升、消费共富样本打造、消费市场保障等八大行动,向上争取省级智慧商圈、样板城市促消费载体项目。发放“港享兔年,悦购生活”等各类消费券,提升消费信心,撬动消费市场。
    
38.推进新电商建设。对进入知名电商平台销售排行榜Top10的符合条件的本市电商企业,给予品牌设计、研发和推广实际支出30%、最高20万元的补助。对经省、市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电商重大活动(含线上线下专业会展、创业创新大赛、对外宣传等),按其实际投入费用总额给予承办单位补助,最高50万元。对赴外地参加各类电商展会的企业,经龙港市商务主管部门认定后,按实际展位费用的50%给予补助。

七、乡村振兴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政策(由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发展局牵头实施)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双强”行动,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加快建设高效生态农业强市,入实施乡村建设“三基三主”十大工程深化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加快推进以县城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引导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2023年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至1.9左右。

39.增强财政保障能力。聚焦乡村振兴、农业双强、深化千万工程,以及推动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市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4.01亿元。其中,支持稳产保供、绿色安全、基础设施、农业双强等支持农业高质高效方面的资金共1.16亿元;支持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支持乡村宜居宜业方面的资金共2.42亿元;支持农民共富、财金协同等支持农民富裕富足方面的资金共0.1亿元;支持六个一全产业链、预制菜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绩效激励等综合性扶持政策资金共0.33亿元。

40.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力争2023年全市政府性支农支小融资担保余额达到230亿元、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保持平均担保费率不高于1%的基础上,对小微、三农市场主体给予优惠倾斜。20231-6月市融资担保公司基准担保费率下降20%,平均担保费率下降至0.5%以下,其中对一季度新增担保业务免收3个月担保费。

41.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和耕地垦造。2023年加快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并取得阶段性成果。立足自身,深挖潜力,加大自身垦造力度,大力实施垦造耕地、旱改水、建设用地复垦等,全年垦造新增耕地1600亩。

42.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争取申报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平台1个以上,建设省级数字农业工厂(未来农场)1个、省级畜禽屠宰综合体1个。以预制菜产业和地方名特优产品为主,加快推进“港味人鲜”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打造一条10亿级水产品捕捞、养殖、冷链仓储、加工和交易全产业链。

43.加强种粮农民收益保障争取中央、省耕地地力补贴资金、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2个亿以上。实施粮食安全保障行动,制定粮食产销意见和粮食生产补贴激励政策。优化调整粮食功能区3.45万亩,确保粮食播种面积5.5万亩以上,粮食总产量2.21万吨以上。

44.深化千万工程争取新增列入省创建未来乡村名单3个以上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项目1个。开展优化农村电网结构,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供电服务质量的相关乡村电气化提升工作,建成3个新时代乡村电气化村和完成3个乡村电气化项目

45.支持科技强农、机械强农。积极申报、参与省级农业领域重大科技项目和攻关任务,争取市级农业领域重大科技项目1项,有序推进与浙江省农业科学院院地合作项目建设,建设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农机服务中心)1个,省级全程机械化应用基地2个。加大农业机械惠农补贴补助力度,推进粮食烘干机械节能降耗改造提升,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86%以上。

46.推动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组织指导相关县城和特大镇积极申报争取纳入省级试点,力争列入全省第一批试点1个以上。支持乐清市加大国家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建设力度,推进一批县城城镇化建设项目。支持县城和特大镇符合条件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市政管网改造提升等领域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等支持。

47.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力争2023年我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再提高0.3个百分点。在全市开展居住证和居住时间跨区互认转换改革,落实“省级共性+市县个性”全省统一的积分指标体系,编制印发《龙港市高质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施方案》。推动面向农业转移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更加健全。实现“浙里新市民”应用龙港市域全覆盖推广应用,开发上线更多积分应用子场景。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市社会事业局牵头实施

围绕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养老等民生大事,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重点开展我市11大民生工程,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量的2/3以上用于民生领域。

48.充分发挥财政保障作用。按照社会政策要兜牢民生底线的要求,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3.2亿元,开展优托护苗工程、温馨教室工程、明眸皓齿工程、共享幸福工程、扶残助弱工程、安居改造工程、环境提升工程、畅通便民工程、防旱减灾工程、文体惠民工程和健康阳光工程等。

49.支持推进劳有所得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按照省最新标准,综合全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平均工资等因素,适时适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支持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落实社保助企纾困政策,根据国家部署,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多渠道支持稳岗扩岗。扩大工伤保险制度保障范围,探索将用人单位招用的实习见习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不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特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制度保障。

50.支持推进幼有善育”“学有优教积极推进龙港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牢牢锁定“补短板、育亮点、优品质”三个关键词,深化学校补短提升工程,促进薄弱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努力缩小校际间的差距,推动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采取“创建期”和“培育期”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现代化学校创建,推动学校从传统教育向现代教育转型,走特色化、内涵式发展道路。扎实推进《龙港市发展学前教育第四轮行动计划(2022-2025年)》深化农村幼儿园补短提升工程。开展儿童友好学校建设,推进温州市指向核心素养的项目学习实验区、温州市中小学(幼儿园)STEAM教育实验区、国家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温州示范区(素养作业)建设。

51.支持推进病有良医开展同质同标的参保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全市2023年度完成健康体检持续开展12万人(具体根据温州市任务指标要求调整)。将65周岁以上老年人和中小学生体检周期统一为每年一次。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健康体检。

52.支持推进住有宜居”“老有康养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谋划、建设和认定,2023年全市计划筹集建设1240套保障性租赁住。制定龙港市养老服务指导目录,新建20家老年食堂,提升3家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为92户孤寡老年人家庭安装一键呼叫设备,新增持证养老护理员22名,建设20张认知症照护床位,为3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配置智能终端。

53.支持推进弱有众扶深入推进低收入家庭综合帮扶集成改革,实施好低收入家庭“1619”接续奋斗计划,深化推进低收入群体技能提升培育工作。完善低收入群体救助帮扶和兜底保障机制,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提高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和基本照料服务水平,落实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启动市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

本文件明确的各项政策措施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3年全年实施有效。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

来源:龙港市政务网
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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