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对象是哪些?
答:全体工商业用户,包括原执行大工业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但不包括居民生活(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和农业生产用电用户,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仍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
2.企业用户如何参与市场?
答:工商业用户参与市场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参与市场;一种是间接参与市场。(1)直接参与市场:即选择向售电公司购电成为零售用户,或向发电企业购电成为批发市场用户。35kV及以上的电力用户可以选择成为批发市场用户或零售用户;其余工商业用户自行选择售电公司代理参与电力零售交易。(2)间接参与市场:即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新装用户默认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可以在每季度末15日前选择直接参与市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相应终止。
3.新装、过户用户如何参与市场?
答:新装用户默认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若要参与市场化交易,请及时参与市场交易,于在每季度最后15日前选择下一季度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过户用户在过户生效后,将更换新的用电户号,过户后的新客户,默认由电网公司代理购电,执行代理购电用户价格;用户也可以继续选择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在每季度最后15日前,以新户号进行市场注册,下一季度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4.什么是电力零售交易?
答:电力零售交易是指售电公司与工商业用户开展的电力交易活动的总称。
5.什么是电力批发交易?
答:电力批发交易是指发电企业与售电公司或电力大用户之间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的电力交易活动的总称。现阶段,是指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大用户等市场主体通过双边协商、集中竞价等方式开展的中长期电量交易。
6.售电公司在市场化交易中起到什么作用?
答:售电公司是发电公司和用户的“中间桥梁”,代表用户在电力批发市场中购得电能,帮助其直面市场的电价波动风险,并应用适当的风险管理工具(如风险转移、风险对冲等)加以应对,设计价格工具(售电套餐等)引导电力用户的用电行为,在降低自身购电成本的同时改善用户的用电特性,最终实现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7.用户入市选择了售电公司,用电期间是否会出现断电或其他安全性问题?
答:不会。电网、售电公司以及电力用户每年在参与中长期交易前,均需要签署《20XX年浙江电力中长期交易承诺书》(简称“三方协议”)。在三方协议里,各方的权益和义务都会明确,零售用户的供电仍由当地供电局统一运维无需改建,在不扩容等情况下依然使用原供电设备与线路用电。
8.用户选择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和选择售电公司购电有什么区别?
答: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1〕809号)要求,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电网企业代理用户从市场中购电,用户执行代理购电价格。每月末提前3日在“网上国网”APP公布次月代理购电用户电价,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不向用户收取交易服务费。用户若选择售电公司购电,首先找到合适的售电公司与其协商确定电价套餐和电价执行方式,并签订购售电合同。售电公司代理用户从市场中购电,按规定可收取一定交易服务费。
9.什么是兜底用户?
答:在规定时间内,已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用户若未与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在平台完成绑定操作,则作为兜底用户由省能源局推荐名单内的售电公司代理购电。拥有燃煤自备电厂的用户、高耗能用户不得参与兜底交易。
10.成为兜底用户以后还可以另选其他售电公司吗?
答:可以。兜底用户可选择延续合同;或自行选择售电公司参与交易,届时兜底售电合同自动失效。兜底用户可在交易执行上月15日18:00前与售电公司确立绑定关系,成为零售用户。
11.工商业用户能不能既不直接参与市场交易购电,也不选择代理购电,而是继续维持以前的电价用电?
答:不能,发改价格〔2021〕1439号文件和省发改委文件要求,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我省自2021年12月1日起已取消了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无法继续执行原来的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
12.工商业用户参与市场化交易或者代理购电后,电价会不会上涨?
答:市场化交易后电价随电力市场供需情况上下浮动,可能涨,也可能跌。市场化交易价格或代理购电交易价格随电力市场供需情况波动,如果市场交易价格发生涨跌,工商业用户电价也会跟着涨跌。
13.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与选择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哪个更划算?
答: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执行统一的代理购电用户电价,每月末提前3日在“网上国网”APP公布次月代理购电用户电价;售电公司代理零售用户电价由双方协商确定。两种方式的价格均由电力市场供需情况决定,哪种方式更划算无法准确预测。
14.电价市场化改革后是否还需要执行有序用电?
答:为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社会用电秩序,电网企业按照国家发改委《有序用电管理办法》(发改运行﹝2011﹞832号),以及当地政府部门制定的有序用电方案,根据电力供需平衡情况实施有序用电,与用户是否参与市场没有关系。
15.今后的其他供电服务,以及电费发票、电费支付有什么变化?
答:(1)电网企业无差别地向售电公司及其用户提供报装、计量、抄表、维修等各类供电服务。(2)电费发票获取、电费支付方式等保持不变。用户可以继续通过“网上国网”APP、供电营业厅、第三方代收机构等线上线下服务渠道交纳电费。用户若对电量、电价和电费有疑问,可以通过95598供电服务热线、当地供电营业厅进行咨询。(3)电力客户可在“网上国网”APP获取每月电费清单。1.电力市场化改革后,工商业用户电价有哪几部分构成?
答:(1)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工商用户用电价格由直接交易价格(含辅助服务费用、成本补偿等)、输配电价(含线损和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组成。(2)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电价由代理购电交易价格(含平均上网电价、分摊费用或分享收益折价等)、输配电价(含线损及政策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组成。(3)兜底用户电价由兜底购电价格、输配电价(含线损及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4)市场化改革后,工商业用户继续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力调电费和基本电费等计算方法不变。
2.代理购电交易价格是如何形成的?
答:代理购电交易价格是根据电力市场交易情况,按照政府规定的方式计算形成。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电价由代理购电交易价格(含平均上网电价、分摊费用或分享收益折价等)+输配电价(含线损及政策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组成。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不向用户收取任何代理费用。电网企业会在每月末3日前,通过网上国网App、供电营业厅等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公布下一结算周期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的电价水平及构成。
3.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用户,电价是一样的吗?
答:同一用电类别、同一电压等级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执行统一的代理购电交易价格,电价标准一样。
4.我省电力市场上的售电公司有哪些主流零售套餐?
答:零售套餐种类包括固定价格套餐、比例分成套餐和市场价格联动套餐等。(1)固定价格套餐: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约定固定交易结算价格的零售套餐;(2)比例分成套餐: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约定分成基准价和分成比例, 参照月度交易均价进行收益分享、风险共担的零售套餐;(3)市场价格联动套餐: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在月度交易均价基础上约定上浮费用或下浮费用作为交易结算价格的零售套餐。
5.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或代理购电后,还执行分时电价吗?
答:根据发改价格〔2021〕1439号文件要求,继续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大工业分时方式仍按《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分时电价政策有事项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1〕341号)文件要求执行:
(1)大工业用电分时电价时段划分:尖峰时段:9:00-11:00、15:00-17:00;高峰时段:8:00-9:00、13:00-15:00、17:00-22:00;低谷时段:11:00-13:00、22:00-次日8:00。1月、7月、8月、12月的13:00-15:00,增设为尖峰时段,执行尖峰电价。7、8月,大工业高峰电价在平时(非7、8月)电价基础上相应提高2分,低谷电价在平时(非7、8月)电价基础上相应降低2分。
(2)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分时电价时段划分:尖峰时段:19:00-21:00;高峰时段:8:00-11:00、13:00-19:00、21:00-22:00;低谷时段:11:00-13:00、22:00-次日8:00。
6.选择直接参与市场后,电费交纳方式有没有变化?
答:交费方式没有变化,用户可以继续通过营业厅、网上国网App、第三方代收机构等线上线下服务渠道交纳电费。
7.用电偏差是什么?
答:用电偏差=用户结算电量(实际用电量)-用户交易电量(前期购买量)用电量正偏差,说明用的多买的少;如果是负偏差,就是用的少买的多。
8.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的偏差考核如何执行?
答:根据《浙江省电力中长期规则(2021年修订版)》要求,实际用电量与当月合同电量的偏差,纳入交易合同偏差费用。其中,售电公司批发市场中的交易合同偏差费用由电力交易机构根据提供;零售用户交易合同偏差费用由其签约的售电公司出具结算费用信息,经零售用户确认后,提供给电网企业进行结算。根据2023年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政策:(1)35kV以下用电电压等级的工商业用户:鼓励不进行偏差考核;(2)35kV及以上用电电压等级的工商业用户:可与售电公司协商偏差考核条款。1.浙江电力交易中心热线服务号码和平台的网址是什么?
答: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服务热线电话为0571-51216666、51216668、51216685。浙江电力交易平台的网址是https://zjpx.com.cn。
2.客户询问电力交易平台注册时的操作步骤?
答:具体详见浙江电力交易平台网址发布的操作演示“电力用户注册”,该操作演示查找方法如下:浙江电力市场首页目录栏中市场服务——用户手册——【操作演示】电力用户注册,客户可自行下载查看。
3.工商业用户如何在电力交易平台注册?
答:选择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工商业用户,必须在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完成注册后,方可参与市场交易。注册时,请准备好3份pdf版电子资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入市承诺书)和1份纸质资料(入市承诺书),登录交易平台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及用电单元信息。用电单元信息可与当地供电营业厅联系。具体注册流程详见《浙江用电企业注册及注册信息变更操作指南》(可登陆浙江电力交易平台【市场服务】模块下载)。选择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可暂不办理入市注册手续。
4.客户询问通过电力交易平台注册需要提供户号密码是指什么密码?
答:电力交易平台中的登录账号及密码为客户自己设置,用户需保管好自己的登录账号和密码。在客户通过户号获取关联用电信息时需要查询密码,可以通过95598的密码重置操作流程获取。
5.注册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了,该如何处理?
答:市场主体注册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在浙江电力交易平台提出注册信息变更申请,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完成信息变更形式检查后,注册信息变更生效。市场主体需保证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6.电力用户以什么身份到交易平台注册?
答:以法人为单位进行注册。同一法人,即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只可在浙江电力交易平台注册一次。若同一法人下有多个户号的,请在用电单元中进行维护。
7.兜底用户是否需要注册?
答:根据我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要求,兜底用户在浙江电力交易平台入市注册、兜底用户与兜底售电公司双向绑定业务同时可暂容缺办理。兜底用户未在浙江电力交易平台完成入市注册和绑定确认,不影响其市场化交易。
8.兜底用户价格如何获知?
答:兜底售电价格将于每月30日公布,兜底用户可联系所属售电公司。
9.用户注册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了,该如何处理?
答:市场主体注册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在浙江电力交易平台提出注册信息变更申请,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完成信息变更形式检查后,注册信息变更生效。市场主体需保证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10.工商业用户该如何选择售电公司?
答:(1)浙江电力交易平台【市场公示】栏目滚动更新已注册生效的售电公司目录,以及售电公司公布的业务联络方式,相关信息已在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同步推送。(2)用户可优先选择信誉好、实力强、条件优、价格低的售电公司或发电企业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11.零售用户可否与多家售电公司签约?
答:不可以。零售用户在同一合同周期内只可选择向一家售电公司购电,不得同时与两家及以上售电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
12.若工商业用户有多个户号,可否分别与不同售电公司签约?
答:同一工商营业执照,按照户号分别参与交易。即,工商业用户由多个户号的,可分户号分别向不同的售电公司购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