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城区车行道交通秩序管理,严查车行道内车辆违停行为,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助力我市“三城联创”工作。2022年1月25日开始,龙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全面开展加强市区道路车行道停车秩序整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对以下情形车辆违停行为实行“七必拖”整治措施,拖移车辆至指定停放点,并依法处罚。 1、在严管示范路上违法停车的; 2、在人行横道、网状线以及交叉路口违法停车的; 3、在桥梁上违法停车的; 4、在设置机非隔离设施路段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上违法停车的; 5、公交汽车停靠站点违法停车的; 6、无牌车辆或有多次违法未处理车辆违法停车的; 7、其他违法停车严重影响车辆正常通行的。 特此通告。

人民路(世纪大道至沿江路段)、通港路(人民路至西三街路段)、龙金大道(世纪大道至龙港大桥路段)、龙港大道(龙金大道至瓯南大桥路段,含文卫路)、镇前路(白河路至龙翔路路段)、站港大道(龙金大道至西一街路段)、东新街(龙金大道至西三街路段)、财富中心商圈路段(泰安路文高路宫后路高兴路泰兴南路合围内道路,含上述道路)。 龙港市临港大道月湖停车场,联系电话:0577-68721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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