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灵溪镇对辖区范围内流动摊贩违规售卖“孔明灯”、“许愿灯”、烟花爆竹行为开展全面清查整治行动,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元宵佳节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行动中,灵溪镇城镇综合管理中心执法人员深入人民公园广场、水景公园等主要街道、广场、公园,对辖区范围内占道经营、违规售卖“孔明灯”、“许愿灯”、烟花爆竹等行为进行地毯式巡查,针对被拒不配合的流动摊贩,执法人员当场对违规售卖的物品进行没收处理,并对摊贩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执法人员还向摊贩、过往居民宣传占道经营,燃放 “孔明灯”、“许愿灯”、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和危害性,提高人民群众对危险性和危害性的认识。
当晚,灵溪镇还专门在辖区内的重要路段和节点安排专人定点守点,一旦发现占道经营,燃放售卖“孔明灯”、“许愿灯”、烟花爆竹等城市管理问题,第一时间负责查处,及时整改,不留死角,确保大家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元宵佳节
孔明灯属于明火,外焰温度达300℃,掉落山林可能引发森林火灾、飘落至大厦窗户内极易引发大厦火灾。 孔明灯在半空中可能挂到高压线导致电线短路。 孔明灯可能危及飞行器。 人员密集区域燃放可能造成人员被明火燃料烧伤或灼伤。 此外,如果燃放的孔明灯,引发了火灾事故,燃放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灵溪镇人民政府温馨提醒: 文明过节,勿忘消防安全 燃放孔明灯存在安全隐患 为让大家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元宵节,让我们向孔明灯说“不”! 拒绝燃放孔明灯,从我做起 让我们的祈福在心中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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