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 优抚对象注意了! 龙港市2021年度确认工作正在进行中! 本次工作涉及对象有1900余人 大家快来看看 具体是怎么确认的 还有确认时间 一定不要错过哦!
龙港市关于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 年度确认的通知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实施规范(试行)》(退役军人办发[2021]34号)及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的通知》(浙退役军人厅发[2021]31号)精神,自2021年起,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实行年度确认,进一步加强优抚数据精细化管理,确保优抚资金发放使用安全,具体通知如下: 年度确认对象的范围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包括包括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复员军人、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红军失散人员、75周岁以上无工作退役士兵、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以及其他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 了解掌握优抚对象生活现状,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信息。 ● 现场确认:请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随带身份证按照户籍所在地的社区联勤工作站通知时间,到社区联勤工作站进行现场确认,也可就近到龙港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确认,通过使用装有优抚对象年度确认APP的移动智能终端进行人脸识别、完善相关信息,完成年度确认。 ●上门确认 :对年龄较大、行动不便的优抚对象,由社区联勤工作站工作人员到优抚对象家中,使用装有优抚对象年度确认APP的移动智能终端完成年度确认。 ● 线上确认:在国(境)外或非户籍地生活的,以及不方便接受工作人员上门服务或到现场确认的优抚对象,本人联系辖区社区联勤工作站提供相关资料进行确认。 对当年未进行年度确认的优抚对象,由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于次年1月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告,公告后60日内仍未能取得联系、无法进行确认的,自下一个月起停发抚恤补助金。优抚对象或者其家属重新申请恢复发放的,须经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批,自重新确认后的下一个月起恢复发放抚恤补助金。
来源/龙港市融媒体中心 资料/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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