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龙港市人民法院 为强化执行威慑,全力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8月26日,龙港法院再次开展“2021执行大行动”。 为提升大行动实效,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龙港法院在行动前对执行未到位的案件进行摸排,筛选出被执行人10名,由两个行动组分别进行拘传。
彭某因买卖合同结欠他人货款5万余元,经龙港法院判决后,申请人于今年4月申请执行。7月,双方达成和解,彭某支付了1万余元,并约定剩余4万元分2个月还 。但履行期限届至,彭某却迟迟未履行约定。龙港法院执行法官上门拘传,彭某才深感悔恨。在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后继续按照之前的和解协议履行。
经查询,被执行人陈某涉及4起执行案件,债务金额共计46余万元,且名下暂时未查询到可供执行财产。针对这类“毫无畏惧”且拒不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龙港法院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
方某与田某同居后育有一子,后双方因性格不合分手,田某就孩子抚养权问题诉至法院。依照判决,孩子由田某抚养,方某需每月支付一千元抚养费。但方某迟迟未履行义务,田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大行动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劝说,但方某一直辩称自己没有工作,无力支付抚养费。龙港法院依法对方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
本次大行动累计拘传到位5人,达成和解3人,拘留2人,现场履行1人,扣押车辆1辆,累计执行到位金额9万元。
龙港法院将继续开展集中执行行动。高举执行利剑,保持高压态势,力争把当事人纸上的生效判决转换为手中的真金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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