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下午,苍南县消防救援大队针对近日发生的消防救援人员出警途中私家车辆阻碍消防车通行,延误灭火救援时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大队对该私家车车主进行了行政处罚和宣传教育。该私家车车主占用消防车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私家车车主罚款伍佰元整的处罚,并移交公安部门予以行政拘留。 下一步,大队将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不良行为,加大执法打击和媒体曝光力度,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确保“生命通道”的畅通。(苍南县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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