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这家医院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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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23 02:36: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安徽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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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从5月21日至6月底前,县卫生健康局和县消防救援大队每周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联合执法行动。近日,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苍南县铁龙眼耳鼻喉科医院进行立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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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苍南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苍南县卫健局对苍南县铁龙眼耳鼻喉科医院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给予苍南县铁龙眼耳鼻喉科医院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处罚。据了解,5月17日,县卫生健康局对该医院就其消防控制室未实行值班制度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该医院仍未及时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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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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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县卫健局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开展全面自查、网格化检查、分级检查、联合检查等形式多样的安全隐患排查,力求全面摸清系统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有效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截止目前,共排查安全隐患428个,按照问题、整改、销号三个清单进行闭环整改。下一步,县卫健局将继续加大检查和对隐患单位整改监督力度,保持严查严治高压态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系统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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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

医院是重要公共场所,人员密集且流动量大,服务对象特殊,部分病人自理能力差,疏散困难,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伤亡。各卫生健康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危机感,对通报事项引以为戒、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规定,对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一律落实刚性执法措施;对拒不整改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依据《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一百三十四条移交公安机关予以刑事立案。

来源:健康苍南Health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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