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龙港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分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讲解员2名。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无不良记录; (二)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要求女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出生以后),形象好气质佳,有较好的语言沟通能力;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普通话等级三乙以上; (五)专业不限(其中播音主持相关专业或具有相关讲解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三 、报名程序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经面试、体检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6日—6月25日; 2、报名方法:请应聘人员将身份证,个人简历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普通话等级证书等有关材料发送至邮箱lgrckt@126.com。 (二)考试方式 采用面试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1、根据面试分数按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参照公务员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 3、如遇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其空缺人员由按面试成绩排名高的进行递补。 四、公示、政审及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的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龙港人才客厅公众号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体检合格后聘用人员与龙港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分公司签订合同。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经上岗合格,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参加招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聘用人员除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录用等特殊原因外,服务期限内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龙港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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