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一女编外用工人员侵吞百万公款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5-23 01:36: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安徽
阅读: 2837 评论: 0

2020年7月8日一大早,苍南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直属登记中心原编外用工人员郑星文在该中心主任的陪同下,来到苍南县纪委县监委投案自首。

“我受不住内心的煎熬,决定向组织坦白,我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为自己的错误‘买单’。”郑星文哭着说道。

013557z4nyeki357esfenj.png

013557e01363p0nyc10cpr.png
郑星文庭审现场

郑星文出生于苍南县矾山镇一个农民家庭,在1999年19岁高中毕业就进入社会,同年被苍南县矾山房管所招聘为编外用工人员。因工作认真细致,2017年8月,郑星文被调到苍南县不动产登记直属登记中心工作,担任窗口收费员。然而谁都没有想到,这样一个朴实的农村姑娘竟然会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


债台高筑

她心生贪念

这一切都要从郑星文一段失败的婚姻说起。2013年,郑星文前夫洪某某因生意失败欠下巨额债务。2015年郑星文与洪某某离婚后,扛下了30多万元的债务,因欠下的债务利滚利,经济压力非常大。再婚后的她每月伸手向现任丈夫拿钱还债,夫妻俩为此经常争吵。

2020年初一次偶然的机会,在整理档案时,郑星文发现一张多余的票据存根夹杂其中,她核对了票据的名称并调出相应的档案打算重新粘贴上,结果发现该档案中已经有一张存根了,但是名字、地址和金额都对不上,而且日期还是2017年的。同时她也留意到单位财务每天只对开具的票据金额进行统计,并不对开具的票据准确性进行核对。


“如果能偷偷把这些钱占为己有,就能把债务还掉,家庭压力减小了,也就不会经常跟丈夫吵架了。”因此,郑星文并未向领导报告这个财务漏洞,而是开始盘算在工作中如何抓住“生钱”的机会。

篡改发票 

她私吞上百万公款

2020年3月,一名群众来到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直属登记中心窗口缴纳土地出让金,由于未带银行卡和现金,于是郑星文告知对方可将钱转到她个人的支付宝上帮忙代缴。当办事人员把36000元土地出让金转到郑星文的支付宝账户后,郑星文先将票据的客户联和存根联打成了“补缴的土地价款”36000元,记账联套打了80元不动产登记费,然后她把存根联作废掉,只将套打的记账联票据上交财务,就这样以“偷梁换柱”方式把这笔土地出让金占为己有。


侵吞这笔钱后,郑星文起初忐忑不安,但是半个月过去了,她看到没有人察觉就放下心来,开始频繁操作。从一周篡改一次发票,发展到一有机会就“把握”,在短短3个月期间,她篡改了31份发票,侵吞的土地出让金达百万余元。

担惊受怕

她主动投案自首

贪污的金额越来越大,作废的票据越来越多,郑星文内心深处也感到惶恐,工作上心神不定、出现纰漏。丈夫也开始怀疑她这些钱的来历,经常会问她是不是干了什么违法的事。郑星文虽然满口否认,但因心虚变得寝食难安。


2020年6月,郑星文听说单位财务要查账,自知所犯的错误必定会暴露,她选择向单位领导坦白。


2020年7月,郑星文向苍南县监委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全部的犯罪事实。“我知道自己犯了法,终究是难以逃脱法律的惩罚,早日坦白,早日改造,早日回归。”面对办案人员,郑星文留下了悔恨的泪水。


经查,郑星文受国家机关委托,作为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单位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共计人民币102.3595万元。2020年9月,郑星文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警示点评

郑星文不是党员,也不具有编制身份,只是一个窗口收费岗位的编外人员,却能利用工作便利侵吞百万元公款。这既是她个人法律意识淡薄、职业素养不高导致的恶果,也说明了监督不能留“空白地带”,凡是有公权力的地方就必须有制约和监督。此案的查办也充分体现了编外并非“法外”,编外人员不是监督的“盲区”,只要行使公权力,都在监察范围,只要涉嫌违法,都要依法追究。


除职工自身原因外,案件暴露出的监管漏洞不容忽视。收费员、税务、财务、出纳等资金密集的岗位,如果所在单位存在内控制度不完善、工作程序不规范、制约机制落实差、日常监管长期缺失等漏洞,便容易使这些岗位人员生出侥幸和投机心理“钻漏洞”,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犯罪。该案警示我们,各单位要加强内部监督和党风廉政教育,健全完善相关财务制度。每一位干部职工都要自觉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心怀敬畏之心、知耻之心、自律之心,筑牢思想防线、守住纪律底线、不碰法律红线。

来源:苍南县纪委县监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评论0
手机版|小黑屋|浙公网安备 33038302330605号|龙港论坛 |浙ICP备19040956号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回复 列表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