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龙港市2月6日起,限制所有机动车、电动车上路行驶。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2-6 08:18: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温州
阅读: 6741 评论: 1
龙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
(第6号)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相关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限制车辆上路行驶的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2月6日12时起,除以下车辆以外,在全市范围内限制所有机动车、电动车上路行驶。

  1.承担标本送检、医疗急救、防疫物资及人员运送、指挥调度、民生物资运输等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的车辆;

  2.救护、军警、消防、工程抢险、应急保障、环卫保洁、行政执法、殡葬等特种车辆;

  3.参加疫情防控救治的医务人员及一线防疫工作人员驾乘车辆(需持医师证、护士证、药师证、技师证、医院工作证,以及片区、市直单位证明等);

  4.持有市级以上(含)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通行证的车辆;

  5.运送待产孕妇、急重病就医人员的车辆。

  二、除上述车辆外,全市其他所有车辆违规上路行驶的,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违反限制通行或违反交通管制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符合扣车、扣证的,一律扣留;符合拘留的,一律拘留。

  三、交通管制解禁时间另行通告。

  恳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

  特此通告。

  龙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5日

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评论1
钢铁侠 发表于 2020-2-6 08:19: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温州
   
龙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
(第7号)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相关规定,决定自2020年2月6日12时起,对龙金大道、灵龙大道、时代大道、龙翔路、湖振线、龙舥公路等6条市内道路实行封道。疫情结束后,将及时发布解除通告。对封道期间给大家出行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龙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5日

来源:龙港发布
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手机版|小黑屋|浙公网安备 33038302330605号|龙港论坛 |浙ICP备19040956号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回复 列表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