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绍兴市、龙港市、象山县、德清县、义乌市、江山市等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市、县的实施方案经省委省政府正式批复,并报农业农村部备案。这为我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注入了“强心剂”。
去年10月下旬,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批复了全国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龙港市第一时间动员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完成制定《龙港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实施计划(2021-2022年)》和任务清单,明确了改革任务和实施步骤。同时,我市还启动了“1+12”宅基地政策制度体系建设,明确了12个重点社区先行先试路线,开展“多规合一”的实用型村庄规划编制等。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有宅基地9万宗、1.8万亩,已办理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农房)登记的约2.7万宗,登记颁证率仅为27%。下一步,我市将根据实施方案,积极做好宅基地政策体系建设、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和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宅基地智慧管理信息平台等工作,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能推广、惠民生的标志性改革成果,为全国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提供龙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