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第一要务,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公正、公信的期待,正是随着一个个影响深远的案件而不断提高。建国以来,温州法院审理的案件数不胜数,到底哪些最具有标杆意义,将长久停留在人们的记忆中?小编从浩瀚案海中,撷取了十个案例,从今天起,和大家一起分享那些被记住的案件,一起献礼祖国七十华诞!
1988年8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誉为新中国“农民告县政府”第一案的包郑照诉苍南县政府房屋强制拆除案,时任苍南县政府县长黄德余出庭应诉,引起全国轰动。温州中院依据国家保障防洪安全的有关规定,作出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的判决。
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上,农民和县长第一次平等地对簿公堂。
1988年8月25日,包郑照案在苍南县影剧院举行公开审判大会的现场情景


庭审休息时,被告县长黄德余(图右)走到包郑照身边,和他握手
20年后,包郑照儿子包松村(图左),与当年的辩护律师楼献,一起回忆起“首例农民告县长”的往事
转自:龙港大叔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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