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这里征收!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3-26 15: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广东梅州
阅读: 3614 评论: 1

来源:龙港市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龙港市人民政府实施龙港市龙金东区F03-13地块项目建设,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拟征收龙港市双桂里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龙港市双桂里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约1.0136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龙港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龙港市龙金东区F03-13地块规划红线图

 龙港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3日

151050w2ugugc9rrdud6dd.jpeg

抄送: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市税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基层治理委员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评论1
國國國國國筅笙 发表于 2021-3-27 07:30: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
又一波拆迁户出来了
有装修的可以找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手机版|小黑屋|浙公网安备 33038302330605号|龙港论坛 |浙ICP备19040956号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回复 列表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