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出租车司机趁女乘客发病,将其带入旅馆开房性侵,如何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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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2 10:14: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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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家住温州的杨春霞24岁,是一名癔症的患者。

2014年底,因受到失恋打击,杨春霞精神出现异常,后来在家休养一段时间情况有所好转。

2015年3月,杨春霞去公司上班,因受到精神刺激,癔症再次发作,杨春霞被公司开除,之后杨春霞一直吃药治疗。

2015年4月一天的晚上11点,杨春霞在温州市某医院看完病,搭载出租车回家。


该出租车司机为邓远宏,温州本地人,未婚,常年在温州开出租车。

途中,杨春霞的症状突然发作,不能说出自己的名字,也不能说出自己的家庭住址。

邓远宏发现杨春霞精神有异常,心中产生邪念,将杨春霞带至温州市某开发区旅馆开房。

在房间内,邓远宏不顾杨春霞反抗,强行与之发生了性关系,后又电话联系其胞弟潘某,将杨春霞交付给潘某。


邓远宏离去后,潘某随即在该房间内强行与杨春霞发生了性关系。

事后,杨春霞在群众的帮助下报案,警方将邓远宏及胞弟潘某一起抓获。

庭审过程中,邓远宏称双方是自愿发生关系,拒不认罪。


本案是笔者根据真实案例稍加改编,我们假定本案的事实已经查清楚,据以定案的证据也确实,充分,下面笔者结合法律规定,对本案进行分析,不到之处请批评指正。

【法律分析】法院认为,邓远宏乘被害人癔症发病期间性防卫能力削弱之机,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予惩处。

邓远宏上诉称被害人系自愿与其发生性关系、依据的浙江省某医院的精神病鉴定意见不足为凭的辩护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纳。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邓远宏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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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青盲 发表于 2021-1-12 11: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温州
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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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山之事 发表于 2021-1-14 15:09: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温州
学学部分某迪拉克车主他不香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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